深入落实派驻机构改革精神增强派驻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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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机构改革两年多来,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纪检组在工作和要求上全面对标省纪委机关,严格按照派出纪委机关的规定和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创建派驻监督机制、严查违纪问题,不断加强了派驻监督效力。

在严格对标中提高政治站位

对标的目的是查找差距,作为省纪委的派驻纪检组,首先就是要在坚定“四个意识”上找差距,在落实“两个维护”上找差距。

在过去一段时间,由于纪检组机构小、人员少、远离派出纪委,派驻纪检干部经常把自己定义成基层干部,在政治要求上有所放松,往往把监督工作事务化,存在单纯办案的思想。对此,纪检组党支部不断加强教育引导,让派驻纪检干部深刻认识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纪检监察机关与生俱来的职责要求,纪检组作为政治机关的派驻机构,一切工作都必须体现政治机关的政治要求。派驻监督的首要任务就是要通过加强日常监督和查办具体的违纪问题线索,为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驻在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扫除障碍。这既是派驻纪检干部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更是对“四个意识”是否牢固的直接检验。

如今,纪检组在履职过程中,既要加强日常监督为每位党员干部描绘一张“政治画像”,对驻在部门开展政治生态研判;还要对存在的违纪问题查清查实,并开展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把干部拉回到正确的轨道;更要根据驻在部门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指导驻在部门进行整改落实。两年多来,纪检组将政治要求体现在监督执纪工作中,既严肃查处了7名“一把手”违纪问题,又教育挽救了一批党员干部;同时,协助驻在部门党组深化整改提高,推进驻在部门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推进了驻在部门政治生态明显好转,为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驻在部门的落实履行好了政治监督职责。

在创新对标中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

“我们是代表省纪委来监督党组的,对党组会违规的议题必须叫停,还要像省纪委的干部一样具备专业的监督水平,能够随时说出叫停的原因。”纪检组负责人提出了要求。

为了锻炼提高派驻纪检干部的监督能力,纪检组有计划地安排派驻纪检干部参加驻在部门的党组(委)会和相关会议,派驻纪检干部既要敢于当面监督,更要体现监督的专业性,面对这个创新性的挑战,每名派驻纪检干部都自觉加强了对各种规定的学习,在两年多的监督实践中,纪检组干部参加或列席四个被监督单位的党组(党委)会和有关“三重一大”会议90余次,书面或口头提出监督意见、整改建议40余次,以此加强了对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纪检组根据监督实践经验,针对不同驻在单位的特点制定了《纪检组在驻在部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办法(试行)》,明确“27条规定”,在驻在部门形成了派驻监督机制。

不仅要对标省纪委机关,还要对标省委巡视组。由于纪检组人少事多,只有驻在部门党组(委)落实好主体责任,监督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但在现实中,驻在部门党组却一度对落实主体责任存在认识不深、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够的问题。怎么办?

“纪检组既然是常驻不走的巡视组,那我们就向巡视组学习,用巡视组的工作方法推进党组抓主体责任。”按照这一思路,纪检组创新引入巡视机制,对标巡视组的工作方法,采取“调研检查—反馈问题—督促整改”的模式,每年到被监督单位调研检查一轮,参照巡视组的工作方式,查找问题,剖析症结,向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反馈,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纪检组同步指导并监督整改落实到位。2016年派驻机构改革以来,纪检组共向3个驻在单位整理反馈14个方面的51个具体问题。2017年上半年,又参照巡视“回头看”,对被监督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咬住问题不松口”紧盯主体责任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2018年,驻局纪检组根据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内容,将调研检查下沉一级,开展了对驻在部门二级单位的调研检查工作,将“五个专项工作”内容作为调研检查重点和延伸。这种工作模式在驻在部门引起震动,有力推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意识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在全面对标中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

“请你把这个材料拿回去,按要求填写好审签单,再给组领导审签,要按照省纪委的工作标准和组里的《行文制度》审签材料。”这是纪检组副组长对一名在纪检组工作了十多年的干部提出的要求。

由于纪检组机构小、人少,在此前的工作中报批文件这样的工作一般不填审签单,组领导也习惯于直接在材料上签批,虽然便捷,但工作程序不规范,特别是涉及重要监督工作内容,容易产生职责不清的问题。而实际工作中,纪检组的干部也将自己等同于驻在部门干部,在纪律要求、工作标准中和省纪委机关相比都有不少的差距。对此,纪检组党支部坚持在纪律要求和工作标准上全面对标省纪委机关,参照省纪委机关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了《行文制度》《保密制度》《请销假制度》等11个具体规定,从各方面规范了纪检组的工作程序。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推进,派驻纪检干部的一举一动都会在驻在部门引起关注,可以说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就是从派驻纪检干部的言行举止来看待纪委。对此,纪检组领导提出“省纪委机关的作风建设标准就是纪检组的作风建设标准”“对纪检组干部的管理监督要严格对标省纪委机关”。纪检组根据省纪委《关于加强陕西省纪委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和《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细化形成《纪检组月份考评量化细则》,以量化考核的方式加强了对干部的日常监督,严格了内部管理,为派驻纪检干部绑上了挺直腰杆的“矫正器”,形成了有别于驻在部门的纪律作风,派驻纪检干部以自身的言行举止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也促进了驻在部门的纪律作风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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