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细做实基层信访举报工作
打印

信访举报工作是政治工作,也是群众工作。对于纪检监察工作而言,信访举报工作是监督执纪问责的第一个关口、第一道程序,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重要载体和方式。而基层单位直接面对群众,信访举报工作开展得如何,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关系到基层组织建设。因此,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做细做实基层信访举报工作,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在基层得到有效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基层信访举报问题受理办理质效。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要进一步树立信访举报工作新的思维理念,由传统的一般性筛选分流,向每访必接、每信必督转变;由闭门办信、坐等上访,向加强调研、主动下访转变;由就事论事调查了解,向既解决问题又纾解矛盾、凝聚人心转变;由查处单一问题向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转变。要不断创新协作机制、重复举报重点问题督办问责机制、预防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为信访举报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形成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与完善制度机制并举、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并重、妥善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与维护群众利益并行的良好工作模式。要实行初次举报首接责任制,对群众第一次反映的问题受理后要查准、查清、查透,一次办结,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意见合情、合规、合法。对久拖不决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要综合运用信访听证、群众代表评议、澄清正名等方法,一案一策、逐案化解。要建立健全基层信访举报网络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村组信访信息员、联络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信息,找准症结,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的产生,将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

厘清职责归属,形成工作合力,依规依纪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由于认知所限,举报人反映问题往往存在多头多层的情况,甚至还会多年重复反映同一问题。信访部门在接收办理所管辖的信访问题时,要树立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念,站稳群众立场,恪尽职守、秉公办事,确保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切实有效解决。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要认真阅看接收的每一件群众举报,运用党纪国法两把尺子精准研判反映问题的性质、类别,准确区分业务范围内外的事项。对纪检监察业务外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与党委、政府信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横向联系,定期互通情况,共同研究、制定解决信访问题的方案和措施,既各负其责,又增强工作合力。对纪检监察业务内问题,要充分利用检举举报平台信息快速传输优势,加强上下级之间的互联互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分流转办,提高信访举报信息的转送时效;同时在机关内部加强与党风政风监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部门的横向协同配合,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交办督办力度,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真正做到“有处诉、有人听、有人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客观分析成因,用心用情用力,把思想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鲜明导向。信访部门要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核心就是要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运用好“信、访、网、电”和其他举报渠道,耐心倾听群众呼声,认真了解群众诉求,深入分析群众反映问题的背景、原因、目的和具体反映事项。只有摸清群众反映问题的症结,了解群众的关注点和难点,才能对症下药,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对因信息公开不到位没有满足群众知情权的,督促基层依规依法公开信息;对基层干部释疑解惑不到位、群众对政策认识有偏差产生误会的,及时解答疑问,还干部清白、让群众明白;对因为一些“小纠纷”处理不当酿成 “大矛盾”的,及时对当事人批评教育,纠偏引正调解纠纷;对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的,坚决把问题调查清楚、把相关责任人处理到位,实现案结事了、停访息诉、群众满意的目的。


上一条:互查互检提升信访件办理质量
下一条:落实规则要求提高信访办理效率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