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工作规范化赋能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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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违纪事实认定证据材料不充分,请按照审理室开具的问题瑕疵清单进行补充。”今年8月24日,安康市石泉县两河镇某村党支部书记许某违反群众纪律案,因缺乏书证材料被该县纪委审理室退回。这仅仅是安康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一个缩影。

2018年,安康市纪委监委制定《审查调查工作缺陷瑕疵问题清单反馈制度》,对移送的案件,均由案件审理室协助审核,对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备等问题的案件,开具问题瑕疵清单退回补充。同时在全市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下发通报,限时整改。

“无论是实施瑕疵问题清单反馈,还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目的都在于提升办案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促使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倒逼案件质量提升。”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说。

工作不规范、业务流程不熟悉等问题,是影响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今年10月29日至30日,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兴宁深入安康调研时强调,审理室干部要牢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二十四字方针,既是对审理室干部提出的要求,也是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要求。既是工作底线,也是纪律红线。

为破解难题、疏通堵点。近年来,安康市纪委监委把工作规范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用制度管住权力,以程序规范业务,探索建立了《重要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在“改革—实践—完善”中循序渐进,推动规范化要求体现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

“600多页的《手册》,对于怎样开展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流程和文书模板全都一目了然。”刚领到《工作手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扶贫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朱荣军就急忙翻阅起来。

今年9月,《安康市纪检监察“三化”建设工作手册》编印完成并发放到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手中。《手册》对标《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监察法》等法规制度,以“文字+流程图+文书模板”的形式,细化监督执纪全流程工作规范,便于干部实践运用。

“我们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统一规范常用的368份纪检监察业务文书模板,绘制问题线索处置、诫勉谈话、初步核实等20份业务流程图、工作指引,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全流程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市纪委监委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介绍说。

为确保监督执纪问责权力正确规范行使,各县区纪委监委也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基本建立起一套较为科学、覆盖全面的规范化建设制度体系,为各项业务工作顺畅衔接、有序运行奠定基础。汉阴县建立领导联案机制,从案件分析、调查取证和报告形成等环节指导监督案件查办;石泉县制定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规范流程,对审查调查各环节程序、使用审查调查措施及相关事项审批权限进一步规范;宁陕县建立党风政风“五督五查”工作机制,通过防止并举、内外合一,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

随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持续推进,安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线索的研判和处置更加规范、更加精准,案件查办质量显著提高。201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987件,处分6997人,依法留置43人,移送检察机关130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928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12100人次、占比62.8%,第二种形态6432人次、占比33.4%,第三种形态471人次、占比2.4%,第四种形态278人次、占比1.4%。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也能够更加精准、灵活地使用审查调查措施,呈现“一升一降”态势。即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总量逐年递增,移送检察机关的案件退查率逐年下降,今年前三季度实现“零退查”。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一个长期过程,工作规范化是实现高质量的核心。站在新起点,我们要继续坚持目标导向,着力强化制度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在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的过程中,更好地服务保障安康经济社会发展。”安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田沐臣说。(安康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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