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内助”成了“贪腐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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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磨炼人,也考验人。1955年出生于陕西省三原县的吴新成,19岁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宝鸡市委副书记、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发改委副主任、省粮食局局长、省人民政府参事等职务,可谓是经历过重重磨炼。他曾被称为“泥腿子干部”,多次获得省部级奖励,用他的话说,“入党时就抱定誓愿,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

然而,经得起磨炼未必经得住考验。面对种种诱惑,吴新成的党性在“围猎”中逐渐丧失,他看似兢兢业业、廉洁奉公,实则目无法纪、贪得无厌。2019年,吴新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而在吴新成违纪违法的道路上,他的“贤内助”、妻子王某某不仅没有起到劝阻提醒作用,反而时常主动向丈夫提要求,让他照顾自己的生意,扮演了“贪腐帮凶”的角色。

2010年5月,王某某以妹夫的名义与一合伙人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伙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筹钱拿地,王某某负责协调关系,两人各占股份50%。

2010年7月,这家公司竞得渭南市高新区一块140多亩的商住用地。拍地时,王某某从彬县某煤炭公司董事长何某某处,为公司借来4000万元。后来,因为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合伙人决定放弃开发这个项目,想尽快将这块地转手。

二人多方寻找买家,都因价钱问题没谈成。

2012年5月,眼看这4000万元的还款期限将到,王某某便和吴新成商议,想由他出面让这家煤炭公司收购这块土地。她告诉吴新成,自己曾与对方谈过,没谈拢,如果何某某不接盘,这些钱还不上,她就只能跳楼了。

考虑到自己曾替何某某办过事,吴新成决定试一试。

吴新成所说的“办事”是指,2010年下半年,何某某请吴新成帮忙协调解决公司与彬县政府的产权纠纷问题。正因如此,吴新成认为,关于妻子公司土地被收购一事,何某某会帮忙的。

在一次饭局上,吴新成对何某某说了妻子公司的困难。考虑到吴新成在解决公司产权争议问题上帮了不少忙,何某某当场答应其要求,同时授意具体承办人把收购事宜落实好,一定要让吴新成有利可图。此番操作,王某某不仅顺利完成了公司的股权和土地转让,还赚了2000多万元。

实际上,当一些不法商人想找吴新成“办事”时,大多会先找到他的妻子。

2007年3月,韩城市一家煤矿的老板通过王某某的侄子,找到王某某和吴新成,希望二人帮忙协调被韩城市政府关停的该煤矿恢复开采一事。

吴新成曾担任过韩城市委书记、渭南市委组织部部长。担心妻子的办事力度不够,他决定亲自出面,在渭南市一家酒店摆下饭局,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吃饭,当众要求大家提供帮助。

这些人都是吴新成的老部下,自然不遗余力地奔波协调。为了表示感谢,这家煤矿的老板分3次送给吴新成夫妻俩130万元。

后来,因为韩城市原国土局局长落马,事情没有办成,但王某某还是将这些钱用于买房、买车位、买红木家具及炒股。

“覆水难收,悔药难觅。”写在吴新成忏悔书中的这八个字,发人深省。他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沉痛代价。

家风连着党风,关系着社风民风。吴新成的教训告诫我们,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严以律己,同时也要端正家风,既要防止亲属打着自己的旗号非法牟利,也要防止身边人枕边人把自己“拖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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