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天!彻查退休女校长 “室组地”联合办案显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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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了”不等于“没事了”。2021年5月,退休刚刚两个月的张海花落马。这位陕西省残联直属单位原正处级干部曾身兼陕西省城市经济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职务长达10余年,其身后是一个盘根错节、扑朔迷离的关系网。

面对海量证据,如何找到其与案件之间的联系,并形成一条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在陕西省纪委监委的直接领导下,一个“室组地”协作配合的办案模式,为彻查整个案件打开了突破口。此案也成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以来,陕西开展“室组地”联合办案的又一次成功实践。

聚力:打出一套“组合拳”

2021年5月28日,秦风网发布消息:陕西省城市经济学校原党委书记、校长张海花(正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陕西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省监委、咸阳市监委指定管辖,咸阳市三原县监委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与其他接受审查调查的通报不同,这条不到100字的“官宣”消息,标志着陕西开启了由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办案主体、“室组地”联合办案这一全新反腐模式的实践。

“压力自然不小,但我们有底气、也有信心。”2021年11月底,时隔半年重提张海花严重违纪违法案,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翟玉堂感慨良多。

这种压力,从某种层面折射出派驻机构在查办案件时面临的困难。

翟玉堂坦言,派驻机构作为派出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能查处违纪及职务违法问题,还能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但从实践来看,我们的办案手段不足、人员力量不够、业务水平参差不齐。”

事实上,早在 2020年 11月初,围绕张海花严重违纪违法案的调查取证工作就已经开始了。

2021年5月8日,经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准,此案正式启动“室组地”联合办案。在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联系监督检查室的大力支持协调下,联合办案组正式成立,翟玉堂担任组长,三原县监委主任韩鹏、副主任刘永平担任副组长,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主导查办工作,统筹“组地”资源,同时联合三原县监委工作人员共同开展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首先要体现在案件办理的高质量上。翟玉堂坦言:“作为改革后我们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导查办的首起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这个案子能彻底查清,并顺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凝聚着办案组每个人的心血。”

就像是打赢一场“大仗”之前的运筹帷幄、排兵布阵,“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迅速运转起来,打出了一套“组合拳”: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全程指导、督办案件;三原县监委发挥统筹调度人员、场所方面的优势,与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办案人员一道分析难点、打通堵点。

发力:力量更专业 分工更精准

联合办案组进驻三原后,一个由“组地”办案人员组成的临时党支部同时成立。

张海花长期担任单位“一把手”,拥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且通过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调查。如何破局,考验着纪检监察机关“调兵遣将”的智慧。

“这个时候,‘室组地’联合办案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可以最大限度地整合办案力量,使人员更专业、分工更精准、发力更集中。”联合办案组成员杨建昭告诉记者,联合办案组决定先从审查调查谈话入手,“我们安排了熟悉工程承包、资金结算、财会审计、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办案人员,科学制定谈话策略,极大提升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几乎在同一时间,调查取证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展开——这同样也是难度系数很高的技术活儿,分寸和火候的拿捏相当考究。

翟玉堂认为,调查取证工作既直接决定着纪检监察机关所认定的事实是否能够“站得住脚”,也影响着对被审查调查人的下一步处理,因此必须严格规范、慎之又慎。

按照违纪违法事实唯实不唯多、涉案金额求准不求大的原则,联合办案组坚持用物证说话、用事实说话。同时,在上级领导的支持下,抽调公安经侦民警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持,协助联合办案组快速深入地了解业务规律和作案手法,最终打开了突破口,为整个案件的查办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案件审查调查推进过程中,遇到一些疑难问题是常有的事。联合办案组及时向省纪委监委分管领导、第二监督检查室汇报案件进展,坚持重大事项共同研判、关键环节集体会商、敏感问题审慎处置,确保工作稳妥推进。

不久,一条完整的证据链逐渐浮出水面。2021年5月15日,联合办案组果断对张海花采取了留置措施。

合力:37天查清案件基本事实

为了将此案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联合办案组提前邀请地方审理部门和检察机关对审查调查形成的案卷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反复对程序要求、涉嫌犯罪构成要件、书证内容进行审核,及时反馈补查意见。

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与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密切配合,严格在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框架内认定违纪违法事实。

办案组组长翟玉堂一体指挥调度,副组长韩鹏带头办案,办案组全体成员夜以继日持续攻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先后派人前往杭州、西安、榆林等地开展调查取证,从而保证整个证据链条的完整扎实。“仅用37天,查清了张海花涉嫌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基本事实。”翟玉堂说。

2021年7月26日,张海花被开除党籍,同时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8月11日,张海花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9月24日,张海花涉嫌贪污、受贿、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犯罪一案被移送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张海花违反政治纪律,处心积虑,逃避监督,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违反组织纪律,欺骗组织,隐瞒不报借用他人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在接受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大搞权钱交易,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为他人在职务调整、安排就业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长年多次收受单位职工及亲属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礼金,败坏单位政治生态;为官不廉,亦官亦商,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有关规定,向内部职工及亲友有偿集资;私欲膨胀,违反国家法律法 规,设立和使用“小金库”;利用职权,在学校工程建设、设备采购中大肆敛财,涉嫌贪污、贿赂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犯罪,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

“靴子落地”,舆论哗然。

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以案件查办为契机,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针对陕西省城市经济学校在基建项目立项、设计、监理、编制清单、确定队伍、合同管理、现场管理、审计结算、资金拨付等9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发出监察建议书,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被监督部门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和自查自纠工作,为关联单位和相关领域治理腐败提供镜鉴。

更强大的震慑效应已经显现——

2021年9月7日,省残联机关一名干部主动投案,向组织坦白自己收受贿赂等问题;11月19日,另一名处级领导干部主动投案,“我担心问题暴露,经常夜不能寐、寝食难安,常常在半夜梦见自己被纪检监察机关带走而吓出一身虚汗。”


上一条:让执纪温度直抵人心——“四项机制”加强汉阴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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