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财法官”:贪欲难遏令法徽蒙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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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岁的陶春,曾经也是位工作勤勉、颇有魄力的人民法官。他出身贫寒,通过自己的努力考进法院,曾是系统内知名的业务骨干,同事公认的审判专家。

2016年,司法体制改革后,陶春被明确为员额法官、一级法官。本该更好工作的他,却为了一己私利,知法犯法,与作为案件当事人的黑恶势力人员合伙放贷牟利,偏袒裁判,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我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利令智昏,走上了违法乱纪的道路,令胸前法徽蒙尘,对不起组织的培养。”今年3月13日,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期间,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员额法官陶春后悔莫及。

陶春的腐化堕落,要从他认为的缺憾说起。虽然事业有成,但陶春心里总感觉有个缺憾——多年来忙于奋斗,没有好好享受过生活。2017年,他贷款买了一辆高档轿车,然而每个月要偿还9000余元的贷款,让他感觉十分吃力。

就在捉襟见肘的时候,陶春接手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他打开卷宗,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陶欣,便突然想到了一条“生财之道”。

陶欣是陶春的同学,曾多次因非法拘禁罪、催收非法债务罪被判刑坐牢。

“现在,他的案子在我手上,他肯定指望我有所关照,如果让他带我合伙放高利贷挣钱,想来他也不会拒绝……”下定决心后,陶春主动找到陶欣说明了“合作”意图。

不出所料,陶欣一口答应。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期间,陶春通过向他人进行高利放贷,轻松收取陶欣7.4万元的高额利息。

得到好处的陶春,自然要在案子上为“自己人”着想。在对方当事人刘某坚称陶欣系高利放贷,10万元借款仅拿到手8万余元,且已归还陶欣16万余元,并提供转账回执单的情况下,陶春反复规劝刘某接受调解,并故意夸大案件证据对刘某可能造成的不利结果。

最终,刘某感到胜诉无望,又害怕陶欣的报复,无奈接受了再行支付1.5万元的调解结果。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2020年,潜逃外地的陶欣被抓获归案,陶春为此终日惶恐不安。但陶欣并未交代其与陶春之间的问题,这让陶春松了一口气。

2021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展开。洪泽区纪委监委在梳理陶欣黑恶势力团伙资金来源时,发现其与陶春有不正当经济往来。为了不打草惊蛇,办案人员先到银行调取了二人资金往来详细流水,并对关系人进行走访调查,随后找来陶春谈话。

“我跟陶欣是同学关系,他说要买房,我就借钱给他,适当收取一些利息。”面对组织的询问,陶春按照串通好的对策,企图蒙混过关。

“我们调阅的银行流水显示,你转给陶欣的钱,陶欣很快又会加上利息转给你,有的借款时间只有一两个月,而单笔年利率已高达80%,在此期间陶欣也并无购房记录,你怎么解释?”办案人员当即戳穿了陶春的谎言。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陶春低下了头,案情水落石出。今年4月,陶春被洪泽区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素材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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