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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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不断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榆林市横山区纪委监委对当前“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情况开展了调研,并就如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出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自我革命精神丧失,自我监督意识不强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查处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例来看,一个显著的共性特征就是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很多违纪违法的“一把手”在忏悔书中反省自己走上违纪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源时,大多把“放松政治学习,丧失理想信念”放在了首要位置。有的“一把手”自我监督意识不强,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帮助请托人谋取私利,收受好处费;有的不信马列信鬼神,为祈求消灾化吉、官运亨通,算命看相、烧香拜佛,沉迷于风水迷信,甚至经常购买风水书籍“钻研学习”,为他人看风水并收取费用,从封建迷信中寻找精神寄托。

(二)“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

“一把手”往往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于一体,但有的部门单位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缺少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通过剖析一些大案、要案、窝案发现,“一把手”事发的主要原因是权力监督和制约缺失,部门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失管失教,导致系统性腐败。比如,党委书记不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破坏政治生态,与下属共同贪污受贿,导致部分班子成员同流合污。部分“一把手”认为,“在单位当‘一把手’,就是单位所有重大事情必须要亲自拍板,不能有反对意见。”“一把手”行使的自由裁量权空间很大,未能实施有效监督。

(三)党内监督链条未形成闭环

在监督“一把手”的实践中,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监督缺位、监督乏力等突出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互之间的监督链条还未形成闭环。部分上级领导对下级“一把手”重使用、轻监管,担心挫伤下一级“一把手”的工作积极性。同级监督“宽松乏软”,有的同级班子成员认为同在一个班子共事,“低头不见抬头见”,不好意思监督;有的出于与“一把手”保持高度一致、明哲保身等考虑,不愿监督。一些下级干部出于“不犯上”“得罪不起”等思想考虑,或视而不见,或充耳不闻,或敢怒不敢言,甚至为了站队、上位,推波助澜。

(四)监督体制机制落地运转效能有待提高

当前部分系统和单位对“一把手”监督管理制度存在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落实力度不够、监督效率不明显等问题。比如,针对“一把手”的权限如何设置、权力运行程序如何规范等,缺乏具体操作细则。此外,监督治理效能提升存在短板,统筹推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衔接、融会贯通的方式方法少,尚未形成完备的监督合力。

二、原因分析

(一)“一把手”不愿接受监督

有的“一把手”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群众的关系,唯我独尊、居高临下、自以为是,认为自己不需要别人监督;有的把同级监督视为故意唱反调、找茬子、闹矛盾,是跟自己过不去;还有的认为下级监督会让自己丢面子、失威信,因而对监督抱着反感甚至排斥的态度。

(二)上级组织对“一把手”疏于监督

有的只重视布置工作,忽视监督检查;有的认为“一把手”都是经过组织严格考核挑选出来的,是比较信得过的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没有必要经常问询;有的认为上级对下级监督多了,会影响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挫伤“一把手”的工作积极性,影响其在领导班子中的威信;还有的对下级“一把手”的一些违规行为视而不见,不予提醒和追究,查出了问题也往往在处理上动了恻隐之心,甚至出面为之说情,难以体现组织威严,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三)“一把手”地位特殊,同级和下级不敢监督

同级班子成员和下级干部同“一把手”打交道较多,对监督“一把手”有着充足的条件。但现实中,由于“一把手”处于部门单位核心位置,很容易出现个人专权现象,对持不同意见者实行压制打击,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班子成员和下级干部往往因怕得罪“一把手”而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还担心监督“一把手”会落下争权夺利、闹不团结的嫌疑。

(四)“一把手”的政务活动不公开、不透明,群众难以实施监督

由于党政“一把手”的政务活动、决策过程、权力运作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事知之甚少,无法实施监督。比如,民主评议本是干部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的好形式,可由于部分干部群众对被评议对象缺乏了解,使得民主评议有时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不能很好反映真实情况,也起不到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作用。

(五)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不健全,无力监督

有些监督制度不够具体,约束力不强、缺少刚性规定。如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规定,只提出不允许“一把手”独断专行、搞个人说了算的一般要求,而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造成经济损失如何处理等具体问题,缺乏具体规定。另外,已经出台的监督制度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未能发挥监督作用。如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离任审计等制度,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单位流于形式。

三、对策建议

(一)聚焦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一是围绕“五个强化”突出抓好政治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牢牢把握政治监督定位,重点监督落实“五个强化”,纠正政治偏差,在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中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品行、制度执行、权力运行、职责履行,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二是全覆盖开展纪律监督。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持续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提高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

(二)聚焦构建监督体系,多措并举提高监督效能

一是加强上级监督。研究制定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进行监督管理的责任清单,定期开展谈话,重点是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下级“一把手”教育、监管,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常态化开展走访,收集听取下级领导班子成员或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看法、意见和建议,在日常监督中,重视信访问题核实,发现问题抓早抓小,推动提醒谈话制度化常态化;上级“一把手”定期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下级“一把手”进行专题约谈,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责任。

二是加强同级监督。建立健全同级监督直接报告、信息保密等机制,消除同级监督顾虑,推动同级班子成员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探索建立同级班子成员发现“一把手”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报告制度和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倒查追究连带责任制度,倒逼班子成员以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勇于担当、敢于较真、防微杜渐,相互监督提醒,共同提高进步。

三是加强下级监督。畅通下级干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渠道,涉及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等重要事项决策、执行,通过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邀请干部参加相关会议等方式,广泛听取下级意见,提高决策科学性。下级干部要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明显违纪违法的行为敢于发声、善于监督。

四是加强自我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敬畏权力、正视权力,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带头把党的自我革命推向深入,切实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特别是要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发挥民主生活会作用,确保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如实报告,对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作出说明,提高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针对性,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五是加强身边人监督。“一把手”一旦不受监督约束,其身边人也不可能有自觉接受监督约束的意识。要加强领导干部和身边人的双向监督,即“一把手”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教育管理亲属,管好身边人,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一把手”的身边人,也要加强自我管理,遵纪守法,时刻提醒、监督“一把手”廉洁从政、正确用权。

六是加强各方监督。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形成合力。要充分激发各类监督主体作用,时常提醒“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规范用权,防止以权谋私,努力做到务实、为民、清廉。

(三)聚焦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制度不在多,而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细化和完善监督制度体系,紧紧围绕“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针对近年来本单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探索建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重点在选人用人、审批监管、物资采购、项目投资等重大事项上厘清权力边界。特别是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将“一把手”决策权、审批权、监督权在班子内部实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要做到制度执行到人、到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防止“一把手”权力过度集中,形成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四)严把监管关口,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监督

一是严把提拔任用廉政关。加快完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廉政档案,对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认真核查所反映的问题线索,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二是严把离任审计监督关。加强对“一把手”的经济责任审计,健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制度,及时发现政策执行、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做好审计整改落实。三是严把重要节点廉政提醒关。进一步完善重要节假日“一把手”廉政提醒工作机制,紧盯重要节假日等人情往来密集、“四风”问题多发时间节点,由纪检监察机关以发送廉政短信、廉政提醒函,开展廉政谈话、集体约谈等多种方式提醒引导“一把手”严守纪律。四是严把正反典型警示教育关。结合当前开展的主题教育,引导“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修身齐家、廉洁用权,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深入开展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活动,引导教育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吸取教训,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使“三不腐”有机融合、一体贯通,形成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作者系榆林市横山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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