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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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索颜 作

终于领到了1万多元的征地补偿款,安康市汉滨区建民街道徐家沟村四组村民老张心里的疑云散尽了,脸上的愁容也消失了。

年逾六旬的老张是土生土长的徐家沟村人,对四组的每一寸土地都非常熟悉。

2021年8月,在外务工的老张回村后,在村务公开栏看到他昔日放牛的荒地被征用了,“这块地当年没有分到户,属于集体土地,地征了为啥不给我家分钱?”

为了弄清这笔征地补偿款的去向,老张跑遍组、村和街道,但就是没有人能给他一个准信。

“我就不信,这事没有人管!”老张决定联合10多个本组村民将此事反映到建民街道纪工委。

接到举报后,建民街道纪工委抽调街道司法所、信访办干部成立调查组,立即开展调查。原来这块5.86亩的土地确实如老张所说,在1981年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并没有分田到户,直到项目建设征地时还属于徐家沟村四组的集体土地。这块地长期被四组组长陈某俊和7户村民用来种菜或放牛。征地时,组长和7户村民一合计,就把这块地的征地补偿款按照各自实际使用面积分了。

事情的来龙去脉虽然查清了,但陈某俊和7户村民不肯退还已经领到手的征地补偿款。

“村集体给我们分的地薄、种粮产量低,当时的领导表态,荒坡地谁开垦、谁使用、谁拥有。”陈某俊振振有词。

“我们在这儿种了这么多年地,地里有我们种的庄稼。现在地征了,我们的损失谁来补?”另外7户村民也纷纷附和。

“这件事涉规、涉纪、涉法,又涉及人情世故,我们不仅要查清事实,更重要的是要拿出一个既尊重历史又符合村情民意的解决方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面对这一棘手问题,建民街道纪工委负责人首先确定了处理原则。

遵循“摆事实、讲政策、解矛盾”的工作思路,调查组召集包括组长在内的8户村民说纪讲法:“这块地这些年虽然是你们在种,但是土地所有权还是集体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地补偿款应该归集体所有,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分配。”

一次、二次、三次,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调查组耐心细致讲解政策,8户村民同意将领到手的征地补偿款交由村委会统一分配。陈某俊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辞去了四组组长职务。

最终,在村委会的主持下,全组23户村民均分了这块地的征地补偿款,每户分得1万多元。

“要是没有街道纪工委干部出手解决,这钱也分不到咱手上。”“是呀,这事真是处理得又快又好。”徐家沟村四组的村民们委托老张将一块镌刻着“公正执纪,保护百姓权益;公道民心,构建和谐社会”的牌匾送给了建民街道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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