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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结合陕西实际,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本网特开设“秦风论坛”专栏。

建设好家风需要更多“廉内助” 蔡相龙

有的因车故障宁愿在酷暑中等待两个小时,也不向在公安局工作的丈夫求助;有分享者是人社局领导妻子却不愿为亲属违规报销医疗费开绿灯……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湖南省郴州市举办的领导干部廉洁家风教育大会,500余名处级干部家属听取家属代表的廉洁家风小故事分享,现场还通报了一批家风不正典型案例。

近年来,随着全党全社会对家风建设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丰富多彩的廉洁家风活动不时见于报道。例如,陕西西安发出“好家规好家训好家风”征集令,通过征文、微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让崇廉尚德的家风浸润党员干部的家庭生活;河南杞县将本地廉洁家风故事编印成册,引导党员干部培育廉洁家风,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堤坝,等等。这些活动就像一颗颗廉洁种子,播撒进了党员干部家属的心中,坚定她们当好“廉内助”的决心信心。

家风建设是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家风折射的是党员干部的作风,党员干部对此负有重要责任,切不可把家风建设当成小事、一家的事。要将党的好传统好作风迎进门、领进家,通过潜移默化的熏陶,引领家人塑造优秀品格,遵循正确的价值准则。党员干部家属也要意识到身份与责任,绷紧廉洁弦,增强助廉护廉的自觉性,当好“廉内助”和“监督员”,使家庭成为清净的园地、廉洁的港湾。

近年来,有关家风建设的制度规定也逐步完善起来。2015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提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前不久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这些制度规定为全党全社会共同营造廉洁家风提供了有力指引和保障。

“为政之要,曰公与清;成家之道,曰俭与勤。”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应当见贤思齐,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因子,学习和传承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身体力行推进廉洁家风建设,通过日常待人接物的一言一行,共同涵养良好家风,助力党风社风向上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