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打印

2010年11月,四川省珙县某村村民郑某从外村购买21株桢楠活立木欲进行采伐,但此后多次向林业部门申报桢楠树采伐证均未获批。

2017年11月,郑某托人找到时任县林业局副局长邓某某,请求帮助办理采伐许可证。邓某某前往树木所在地查看后,决定让郑某虚构排危名义申办该批树木采伐许可证。

邓某某授意下属林业站签章同意郑某提交的采伐申请,并以排危为名审批发放两张林木采伐许可证。2018年1月,郑某将其中17株桢楠树采伐,总蓄积为27.7立方米,邓某某收受郑某送来的感谢费1万元。

经查,邓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7月,邓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11月,邓某某因犯受贿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纪法依据

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五)其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七条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案例提供:四川省珙县纪委监委 漫画:肖婧颖)

上一条:身边人出面帮他人承揽工程并收钱怎样定性
下一条:指定请托人帮自己“办事”能否认定受贿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