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委关于十三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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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5月27日至6月27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西安市停车收费领域作风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项巡视。8月2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视整改工作责任情况

省委第五巡视组开展的停车收费领域作风建设情况专项巡视是对我市停车工作现状问题的一次全面检验。我市高度重视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把指出的问题当作“必答题”,举一反三扎实整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停车难”问题,坚决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思想引领,切实增强巡视整改行动自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两个维护”作为主线,贯穿整改全过程。针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多次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内动态清样》上关于停车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相关批示要求,深化对巡视整改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夯实主体责任,持续促进巡视整改走深走实。为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各市级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也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整改工作机构,确保目标任务明确、安排部署具体、责任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形成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动巡视整改落实落地。市委、市政府聚焦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指出的8条共性问题、3条典型问题,逐项制定具体整改工作举措,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印发《西安市贯彻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关于我市停车收费领域作风建设情况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47条整改措施并形成任务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立足各自职责,分级分层细化整改方案,传导工作压力,切实将各项整改举措落到实处。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共性问题责任落实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市委、市政府系统研究,按照《关于推动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和《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相关规定,编制印发《西安市解决“停车难”问题三年行动方案》,并多次组织召开市政府常务会、督导调研会、部署推进会等,研究部署我市停车工作、层层夯实工作责任。二是启动编制西安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根据群众停车需求变化,加大公共停车泊位建设力度,增加泊位供给。今年已开展停车资源普查,及时掌握全市停车资源分布、停车缺口、停车需求等情况。三是开展西安市停车收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印发了实施方案,督导各部门按要求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期间,主动排查整改问题线索861个,核查处理省住建厅转发问题线索34件,处理投诉举报问题542个。四是出台《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明确规定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及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停车管理相关工作。市交委办和市交警支队持续开展条例执行监督检查工作,督导各市级部门及相关区县、开发区依照条例落实机动车停放管理责任,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五是推动属地化管理,探索市、区、街办“3+N”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停车属地化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目前,我市已将市停放中心管辖的3.7万个路内停车泊位的收费管理权限移交属地。

2.关于“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按照《西安市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项目申报书》,严格履行项目招投标程序,同步启动停车资源数据普查工作,制定与城市规划同步、停车场布局科学合理平衡的规划成果。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压缩停车设施类项目的审批周期,开通“绿色通道”,在建设单位对可容缺材料承诺补齐时限、其他法定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对停车设施类项目手续申请可予以先行受理和办理,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模式,有效压缩审批周期,将停车设施类项目的审批周期,由原法定的7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三是开展差异化停车收费标准研究,逐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启动《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修订,已完成政策前期调研、召开市级部门座谈会、完成意见征求等工作。四是碑林区对草场坡、大车家巷两处立体车库开展了专项整治,加强巡逻执法疏导,整治期间累计规劝50余辆次,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30余张,走访商户70余家,宣传文明规范停车理念,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停车习惯。五是西安城投集团完善了31项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聘请100名义务监督员进行监督督导;2021年离职522人,处置违纪违规人员148人,巡查员队伍由原1500多名精简到847名,2021年下半年同比增收1342.5万元,取得了停车泊位数下降、巡查员人数下降、巡查员工资总额下降,巡查员人均工资上升、日均收入上升、单个泊位收益率上升、实收率上升的“三降四升”显著效果。六是为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交警、城管、城投集团建立三方联动机制,累计召开联动会议13次,开展联合行动40余次,清查核对路内停车站点、车位、P字牌4次,整改站点91个,出动联合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不断推动停车秩序规范化。

(二)共性问题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落实政策行动迟缓”的问题

立即对“执行过去较低的配建标准”问题开展自查,同步启动《西安市建筑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修编工作,就区域划分、保障房配建标准、配建新能源设施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和优化,目前已形成初步成果。

2.关于“执行配建标准验收政策打折扣”的问题

出台《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不足分类处置的指导意见》,就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不足分类处置做出了明确规定,通过整改、处罚等方式规范相关处置措施,从政策制度层面强化监管保障。

3.关于“落实大交通理念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贯彻“大交通”理念,构建“大交通”格局,以《西安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为指导,加强城市交通统筹规划研究工作,加大停车位需求研究分析和规划管控等工作,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做好规划引领保障。二是认真落实《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推动我市绿色出行创建项目有序开展,完成2处“启航通道”和1条自行车专用路绿色通勤示范段项目建设,提升改造人行天桥86座,新建人行天桥等过街设施10座,优化改造65条主要道路的行人等待区和二次过街设施等。三是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深化“公交都市”创建成果,大力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2021年开通14号地铁线路以来,地铁运营线路达到了8条,运营里程252.6公里;持续优化公交线网,加强公交地铁协同衔接,新开、调整公交线路188条。其中高新区开通城乡公交18条,曲江新区调整优化5条公交线路的发车时段及发车频次,航天基地开通1条网约公交,同时在浐灞生态区、曲江新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开通社区巴士10条,进一步加强公交线路覆盖范围,提高市民出行便利性和舒适性。

(三)共性问题工作落实方面

1.关于“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

重点加大停车位建设供给力度,围绕停车矛盾突出地段,挖潜资源、科学选点,积极推进。用好、用足公共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建设,促进项目落地建设。2021年以来全市建成8个P+R停车场,开工建设公共停车位25012个,利用闲置土地建设公共停车场147个,停车位合计26655个。同时,积极沟通对接符合条件的停车场,明确共享时段、收费和管理等具体事宜,并制作专用公示牌引导市民停车,全面推广错时共享停车119处,车位合计50242个。

2.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对纳入西安市公共停车场计划的项目,按照建设工程基本程序监督管理,指导各区县、开发区和西安城投集团等相关单位,对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加快建设进度,赴一线为项目服务,核数量、督进度,已完成全年建设任务目标。

3.关于“破解停车难问题用力不够”的问题

一是推进智慧停车试点建设工作。各区、开发区正在积极搭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长安区完成区级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搭建工作,主城区路内停车泊位接入基本完成;曲江新区已建成智慧停车管理一期平台;在航天基地试点“极泊客”城市智慧停车系统,采用13个“地磁+二维码”和4个高位并地磁共17个停车位试点等。待各区、开发区智慧停车平台搭建完成后,将接入市级智慧停车平台,完成市级智慧停车平台搭建工作,实现信息互通、精细管理。二是制定全市停车数据接入标准。已完成《智慧城市停车大数据接入标准》编写工作,数据标准包括封闭式停车场大数据接入标准规范、路内停车场大数据接入标准规范、停车大数据服务安全标准规范、停车大数据交换共享标准规范。

(四)典型问题方面

1.关于“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只售不租’”的问题

对曲江新区辖区车位、车库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开发企业应在销售现场对项目车位、车库的租售信息进行公示的要求,起草出台《西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

2.关于“规划建设执行缺乏监督管理”的问题

一是加强建设项目批后监管。结合项目建设工期,建立项目监管验收台账,建立市级督促协调,区级落实整改,以区为主的建设工程配建停车位巡查制度,做好规划条件核实和验收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规划条件核实及验收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停车位挪作他用的监管工作,在巡查工作中发现此类问题,立即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项目,按照《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要求,市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违法认定,移交城管部门予以处罚。

3.关于“简单关闭环线路高架桥下停车场”的问题

我市二环、三环提升改造共涉及桥下空间84处。一是拆除公交场站、环卫车、市政工程车等专用停车场67处,拆除后4处改造为城市道路通行,3处为城市泵站用地,其余为市民休闲广场;二是将桥下原城投集团设置的公共停车场17处(对应原46个公共停车收费区)改造为免费停车场。目前84处桥下空间改造项目已完成验收,下一步,将桥下停车场交由属地进行日常维护和精细化管理。

三、下一步打算

我市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由于新冠疫情频发影响部分整改工作进程、机动车保有量攀升持续拉大停车泊位缺口、停车管理工作合力还不够强等问题,与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解决市民“停车难”工作任务依然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加快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向持续整改阶段,驰而不息抓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整改责任。持续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解决“停车难”问题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自觉行动,切实履行责任,敢于主动担当,积极破解难点,提升停车管理水平。组织各牵头职能部门在土地利用、停车管理、收费管理等领域推进全面整治,把解决“停车难”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严格实施综合督查督导和抽查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持续深化整改,落实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依法开展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及停放秩序治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停车管理体制机制。持续开展解决“停车难”问题三年行动,三年新建停车位51万个,每年新增不少于30处共享停车场,各区县、开发区每年建设1-2处社区共享停车示范点,制定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等,多渠道解决停车难问题。加快搭建智慧停车体系,分步骤推进市、区两级智慧停车建设,最终实现市域停车管理“一张网、一张图、一个APP”,推动停车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巩固整改成效,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停车管理模式,持续整合优化部门职能,逐步构建市级统筹协调、属地管理、社会协作共治的停车管理工作格局。对巡视整改工作及时跟进研究,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未完全到位的事项,建立停车管理督查考核机制,推动整改加快完成。对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整改做法,长期坚持并上升为制度机制;对效力不强的措施,及时修订完善,逐步形成切实管用的停车治理体系,不断推动停车秩序建设制度化、问题整改长效化、执法监管常态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787343;邮政信箱: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电子邮箱:jwhbgs@163.com。

中共西安市委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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