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从源头防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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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木县在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中,深入推进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发生。

  该县积极清理政府审批事项,降低政府审批门槛,6月底前完成第二批清理任务,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同时,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也积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增强各行各业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行 “县级征收、两级预算、财政审查、支出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将二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县核算中心。全面推行村财乡管,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以通信工具配置管理货币化为重点,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增加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逐步推行重要人事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制。推行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试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建立能上能下机制。探索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继续抓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推行工程项目建设“备案制”、“准入制”、“廉洁承诺制”,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全程监督。还强化对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的监督,严厉查处了违规批地用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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