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初心担使命见行动

——太白县纪委监委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检验主题教育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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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向纵深推进的攻坚阶段、关键时期,太白县纪委监委立足工作职责定位,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政治检验,确保主题教育和专项斗争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深化认识,扛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

有腐必反,有“伞”必打。太白县纪委监委把抓实落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组织成立太白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各纪检监察室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先后召开线索研判会2次,工作推进会3次,及时约谈提醒各镇和职能部门积极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将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纳入追赶超越点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切实夯实责任、传导压力。

凝心聚力,增强“扫黑除恶”的行动自觉

始终聚焦和关注中央、省委、市委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动向,将学习作为抓好工作的基础,常委会先后11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部署要求,县纪委机关例会、主题教育专题学习会先后14次学习扫黑除恶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切实增强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立足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对《监察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法规的学习,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战斗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对标自查,抓实“扫黑除恶”的问题整改

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深入分析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短板弱项,以最高站位抓好中央督导三次对接及省委扫黑除恶第二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根据督导反馈,主动认领问题,逐次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积极落实“五个再来一遍”和“三个大起底”要求,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对2016年以来查办的395件案件,进行逐一翻查、起底,分批次组织开展“回头看”,委机关成立4个组,对自办案件和基层重点案件翻查情况及翻查意见进行集体研究讨论,深入挖掘涉黑涉恶涉伞问题,确保翻查工作质量。同时,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成立三个组,积极对接公、检、法等部门,督促对刑事案件“保护伞”问题翻查工作,落实签字背书要求,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严格执纪,彰显扫黑除恶”的使命担当

打蛇要打“七寸”,根治就要“挖根”。扫黑除恶需要“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太白县纪委监委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重大使命担当,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出重拳、下重手,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扎实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制定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8+N”走访宣传工作分组安排》,坚持开展“8+N”走访宣传活动常态化,由委机关班子成员带队,组成三个组开展“8+N”走访宣传,全面发动群众监督力量,无死角摸排“保护伞”问题线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县委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项巡察+常规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研判挖掘基层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会商机制,“主动出击”全方位、无死角摸清问题,今年与7个镇和13个行业部门开展线索会商,督促住建、交通、市场等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发挥行业治乱作用,及时移送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针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坚持一律优先查处,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全过程销号管理,不断创新优化工作机制,采取与公安机关“双同步”查办法、联组查办法、包抓督办法等多种方法措施,提升线索核查质量。对上级交办督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实行领导包案,坚决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核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8条,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6件,结案6件,给予党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1人,对审查调查中发现的2条疑似涉黑涉恶问题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太白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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