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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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握纪律“戒尺”,践行责任担当,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各级党组织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全面完善顶层设计,强化制度体系建设

制度问题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制度建设贯穿新时代党的建设各方面,制定修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纪委工作条例等,对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两次修订,强化执纪问责,全面提升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要进一步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把严的要求贯彻其中,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以有纪可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有力行动,推动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要增强党内法规制度供给能力,紧跟时代步伐,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使党内法规制度跟上时代发展。要加强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备案审查和工作考核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和惩处力度。要了解党的各项纪律在基层党组织的执行情况,掌握群众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满意度和真实想法。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纪律执行力

依规治党,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严格落实党规党纪,既是加强纪律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保证。要分类施治、分层施策,使监督执纪执法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不断拓展。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实施办法,聚焦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采取约谈提醒、述责述廉、检查考核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推动责任落实。准确把握纪法规定,以事实为依据,做好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综合考量违纪违法问题性质、情节及造成后果,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增强“四种形态”运用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坚持宽严相济、分类施策,既保持严的标准,不放过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尺度统一、力度不减、标准不变,也把握宽的界限,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容错纠错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融于日常做在经常,实现纪律教育常态化

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要将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文化建设贯通起来,推动党员干部夯实党性根基,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督促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采取分级分层分类实施办法,以“听、看、学、谈”菜单化套餐模式,举办严明政治纪律教育培训班,用好身边“活教材”,将纪律处分“一张纸”变成纪律教育“一堂课”,把纪律要求印刻在党员干部心上。通过任前廉政考试、纪法知识德廉测试、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做实日常教育,实现纪律学习全覆盖。紧盯关键领域和重要岗位,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发案单位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动态管理廉政档案,对档案资料及时收集、定期梳理分析,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以及处置问题线索的重要参考。坚持正反结合、同时同向发力,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廉洁家风教育、一把手讲廉政党课、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为抓手,提升纪律教育实效性感染力,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推进纪律建设向纵深发展。

夯实基层监督基础,确保纪律建设落地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要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持续深化监督向基层延伸专项工作,推动夯实基层监督联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加强村(社区)纪委书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社区)监察信息员培训,强化管理、压实责任,统筹发挥“三员”贴身监督优势。贯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织密监督网络,打通监督“中梗阻”。公布举报电话、监督二维码,绘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精准化排查廉政风险点,及时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确保监督全覆盖。完善“室组地”协调联动模式,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优势,细化流程,整合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实现业务指导、人员调配、信息共享、解决问题“四统一”,做到监督内容具体化、监督靶向精准化、监督措施常态化。以“督”字当头、“实”字托底,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严起来、规矩立起来。(任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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