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召开加强自身建设动员大会部署安排学习教育活动
打印

  8月6日,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召开了委厅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动员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会议精神,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陈有德就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动员安排部署。

  一是站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必然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要时刻注意加强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使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做到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不负重托,真正成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委厅机关全体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要求,明确加强委厅机关自身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干部管理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把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与能力建设结合起来,着重提高保证和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能力、提高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维护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能力等五个方面的能力。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以优良的素质、过硬的作风和扎实的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三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机关自身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成立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自身建设领导小组,由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陈有德同志任组长,省纪委常委龚汉江、滑展秀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厅、干部室、机关党委的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学习教育活动从8月上旬开始至12月底集中五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至9月底为动员学习阶段。主要任务和要求是:各室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系统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纪检监察业务简明教程》以及吴官正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和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何勇同志、干以胜同志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学习采取组织观看先进典型电教片、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到先进单位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学习与研讨相结合。各室处、支部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并抓好自学。

  第二阶段,10月至11月底为集中整改阶段。主要任务是:查摆突出问题,集中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各室处、单位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促进委厅机关和干部作风有新的转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阶段,12月为建章立制、检查总结阶段。主要是根据中央纪委和委厅的要求,检查各室处、单位学习教育效果是否明显,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提出加强自身建设的具体办法,搞好建章立制;总结开展自身建设活动的收获和成效。认真组织自查和检查,各室处、单位对自身建设情况进行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促检查。把检查与省政府的督查考评、省直工委的创建文明机关、委厅开展的创建文明室处和机关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起来,重点围绕学习效果、整改情况、建章立制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年终工作考核、创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凡经检查考核不合格的室处、单位,除限期整改外,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文章来源:(综合处\信息中心)


上一条: 省纪委省监察厅转发汉中市纪委监察局《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的规定》
下一条: 攻克“苗头腐败”的“良方”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