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志丹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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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9月12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志丹县开展了常规巡视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11月2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县委常委班子带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和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专题学习了省委书记胡和平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兴宁在听取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后的讲话精神,系统学习了中省市有关巡视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的最现实检验,作为加快县域发展、奋力追赶超越的最好机遇,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的最有力抓手,举全县之力展开整改。

(二)把握原则、深入查摆。紧扣政治巡视定位,严格按照“四个着力”“五个持续”“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要求,突出从政治上分析问题、查摆问题、整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领导带头,坚持标本兼治。省委巡视反馈后,经过认真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深刻剖析根源,县委常委班子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所有县委常委同志给班子及个人提出的意见建议都在2条以上,同时分头指导各党组、党(工)委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省委第七巡视组向我县反馈巡视情况后,县委书记李建强立即于当日下午主持召开了2018年第19次县委常委会议,迅速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关于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脱贫攻坚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制定了详细的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每项整改任务明确1名县委常委和1名副县长担任责任领导,落实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

(四)科学部署、严夯责任。领导小组和整改方案确定后,县委立即组织召开了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志丹县问题整改动员会,对巡视整改任务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要求所有县委常委亲自制定个人整改方案和问题整改清单;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按要求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和问题整改清单。要求所有县级领导分赴分管部门和包抓镇办,指导召开了巡视整改动员会议。2019年1月召开了中共志丹县委二十届五次全会和志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1月召开了县纪委二十届四次全会,先后对全县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推进。

(五)全力统筹、严肃问效。县委常委会坚持定期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所有责任县级领导坚持定期深入整改一线指导检查,所有党(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坚持带头推动落实。在短期上,针对学习宣传开展了专题教育、专题调研、专题研讨、专题创建等活动,针对纪律作风开展了专项整治、专项整顿、专项检查;在长期上,针对产业转型、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大了推进力度,针对信访积案、污染治理、债务化解等疑难问题拿出超常规措施下茬解决。县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纪委、县“两办”督查室等部门力量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见效。

二、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领会不深刻”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县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同步下发了《志丹县〈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制定了《干部职工理论教育安排意见》和《理论学习计划》,系统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为全县干部群众发放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读本2万余册,依托刘志丹干部学院,分层分类开展了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三是在县电视台开设了《新时代、新征程、新气象》《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专栏,累计宣传报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30余次,“志丹宣传”“ 志丹网宣”等新媒体平台推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栏目126次。四是开展了“农民八教育”和“大调研”活动,组织所有县级领导深入一线认真开展了调查研究。五是进一步加大学习考核力度,出台了《志丹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将理论学习工作纳入了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2.关于“党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班子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制度,坚决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全面加强了县委对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的领导,有效压实了各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党组每年定期向县委报告工作制度,制定了《2019年各党组向县委汇报工作会议方案》,明确要求突出汇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认真研究调整优化了议事机构,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成立了县委监察、深化改革、审计工作、机构编制、依法治县委员会,调整了“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等领导机构,为中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提供了坚强保障。四是认真贯彻执行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实行党委(党组)集体领导下的领导分工负责制,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有效规范了县委领导决策、县人大重大事项决定、县政府依法决策等程序。五是认真谋划安排制定了《关于“工作落实年”的实施方案》,明确县级领导包抓镇办、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工业企业、苹果产业带、信访积案化解、中小学幼儿园等工作职责,压实县级领导分管包抓责任,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

3.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每年定期组织召开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述职评议会。二是开展了“我的脱贫故事”“扶志扶智宣讲基层行”等宣讲活动,累计受教育人数达到了4万余人次。三是成立了县融媒体中心,邀请中省媒体来志采访30余批次,在中省市主流媒体刊登新闻稿件100余篇。四是开展了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试点县建设,成立“千人乡贤、万人志愿”服务队,实施了文明大篷车志愿服务、红色故事会志愿服务、农民家庭会志愿服务等项目,推进移风易俗、文明乡风建设。五是制定了《关于规范全县党员干部使用微信行为的意见》和《关于志丹县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了《志丹县网络舆论引导实施方案》和《志丹县红都网军建设方案》,组建了“红都网军”24小时在线监测处置,有效加强了网络舆情引导管控。

4.关于“贯彻落实中省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够扎实”问题。一是调整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全面加强了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制定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全方位加大了宣传动员和线索排查力度。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涉黑、涉恶案件定性标准。截至目前,共摸排案件线索143条,破获涉恶类案件32案81起。三是开展了“黄赌毒”、交通秩序、信访秩序、网络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环境、油区及特种行业领域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大力开展油气生产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油气勘探开发钻前供水、泥浆坑及管沟费等劳务性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规范油气钻前各类收费和补偿的实施意见》,限定了油气征占补偿费用标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收费,有效保障了油气生产高效运行。在全省2018年度公众安全调查当中,我县公众安全感95.77%,位居全市第1位;平安建设知晓率93.31%,位居全市第2位;扫黑除恶知晓率91.92%,位居全市第2位。

(2)“经济转型不明显”问题。一是坚持“两区两地三圈”目标不动摇,全力建设30万亩苹果主产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倾力打造全国重要红色教育培训旅游目的地、陕甘宁足球训练基地,加快融入陕北高端能化经济圈、延安全域旅游圈和陕甘宁区域交通圈,积极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努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二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出台了《关于激励扶持现代农业产业全面提升的十条措施》,县财政每年列支7000万元支持苹果产业建设。三是持续推进工业转型,打造高端能化、新能源、农副产品深加工、新兴产业四大产业集群,加快构建“政、企、学、研、创”五位一体平台。四是培育壮大第三产业,正在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毛项大峡谷、洛河峡谷旅游开发,正在建设集足球训练、干部培训、红色旅游、商业休闲为一体的城北足球特色小镇,打造太白山文化公园、洛河峡谷地质公园、九吾山森林公园、周河湿地公园和县城红色遗址公园。五是推行重大项目建设首问负责制,进一步简化项目前期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实行“定期调度、全程跟进、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落实包抓县级领导每周集中会诊、现场督办、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大了项目跟踪督办力度。2019年,全县共安排新建项目50个、续建项目29个、前期项目5个,概算总投资105.64亿元。目前,新建项目已开工16个、续建项目已复工17个。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存在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全县组织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中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新公务员法》等规定,修订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流程》《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办法》《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三个不上会”“凡提四必”“五个不准”“六必核”等规定。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制定《“两点六线”选用干部实施办法》《脱贫攻坚一线选用干部实施细则》,全面健全了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了“三项机制”,对77名工作实绩突出、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对1名干部进行容错纠错,对13名工作不在状态、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予以免职。2018年,对22个县直部门和镇办(便民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研判,全县共研究人事10批次424人,有效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2.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了“五个一”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度,每年召开全县镇办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对村干部实行绩效工资挂钩制。二是严格落实了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所有党员县级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是认真落实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出台了《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提升组织力(2018-2020年)三年行动方案》。在村“两委”换届中,109个村新调整村支部书记、村主任147名,调整率70%;支部书记平均年龄45.5岁,较上届下降9.4岁,女支书10名;村委会主任平均年龄42.5岁,较上届下降6.4岁,女主任3名。支委、村委班子成员大专以上学历127名,其中支书、主任大专以上学历38名,村级班子整体结构得到历史性改变。四是大力发展了村集体经济和村级互助资金。全县109个村全部建起村集体经济,果园总面积达到8405亩;村村成立了互助资金协会,村级互助资金总规模突破4000万元。五是狠抓了各领域党建规范化建设,制定构架图和标准图,规范决策议事、组织生活、党员管理等制度。发起农村党建“千村示范、万村达标”行动,与腾讯合作建起“为村互联”平台,实行线上事务代办和农产品直销;实施“城市党建同心圆”工程,被中组部确定为全国城市党建工作示范县。基层组织的政治功能持续强化,组织力有效提升。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制定完善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标准和规定。全面规范车辆管理中心运行,对全县公务用车实行统一标识。二是严格执行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无公函接待。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五笔会签”等制度,积极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压缩了“三公”经费预算。三是印发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开展了“文山会海”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办文办会审批制度,有效减少了会议和发文数量。四是深化了纪律作风大整顿,通过开展明察暗访、与邻县纪委交叉检查等方式,共发现纪律作风方面问题线索79条,实施谈话提醒20人、诫勉谈话17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五是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正在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严肃纠正表态多、调门高、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留“痕”不留“绩”、留“迹”不留“心”等问题。六是制定出台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1行动”方案》,发起施工许可办理、企业开办等17项简化行动。制定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在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环境保护、推进扫黑除恶过程中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责任。2018年11月份以来,市场环境领域共查处违规违纪问题2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环保领域共查处违规违纪问题7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扫黑除恶方面共发现问题线索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三)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班子坚决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县委常委会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制定印发了县委常委班子及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编印了《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纪实簿》,监督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三是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县检察院党组、县教育局党委、县科协党支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了“一票否决”。四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中省市县《巡察工作规划》,县委常委会坚持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安排部署线索移交和巡察整改工作。五是坚持巡视和巡察上下联动,组织开展了第五轮县委巡察工作,涉及5个镇办、部门,发现问题线索36条,移交县纪委12条、县委政法委3条、被巡察单位21条。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四类处置标准,从规范线索处置入手,从去年年底开始,明确上级交办的信访件一律由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2018年11月份以来,省市纪委共交办信访件21件,全部由县纪委进行调查核实。二是实行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审核负责制,对所包抓的镇办纪委、联系纪工委、分管机关部室所承办的案件,从上报材料、证据、事实、结论、处置、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严格反馈答复,层层把关报结。三是实行县级领导包案化解、巡访下访工作机制,加大了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力度。中央巡视组共转办信访件2批3件,目前全部办结。省委第七巡视组共移交信访件118件,目前已办结114件,正在调查1件,其余3件因反映问题线索含糊不清,无法调查核实,予以暂存待查。四是县纪委监委指导各镇办党(工)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纪委书记分工进行调整,做到专岗、专职、专责,并将分工文件向县纪委进行了报备。截至目前全部整改到位,各镇办纪委书记均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它工作。五是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推行“归口管理、集体合议、科学授权、全程跟踪”模式。2018年11月至12月,全县共运用“四种形态”47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84人次,均超过了前10个月的总和。六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挂牌接访和下访等制度,2018年11月以来,由县纪委常委带队,深入各镇办、村组巡回下访4轮次,共发现问题线索24件,现场向信访群众答复7件,交办镇办纪委调查核实10件,县纪委受理的7件正在办理中。七是加强对各镇办纪委、各纪工委履职情况的督查考核,对工作被动排名末位的5名党委和纪(工)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确保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力度不减、震慑常在。去年11月份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519件,立案124件,给予党纪处分119人、政务处分8人(其中乡科级11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8人,挽回经济损失1392.45万元。

3.关于“廉洁风险防范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陕西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加强了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开展了单位门面房出租专项治理,禁止从事租用和经营活动,主要用于各类群众性公共服务活动。二是严格执行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开展了规划建设专项执法行动,有效遏制了超容积率等违规建设行为。县纪委监委对重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重大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梳理和排查了本单位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防控措施,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局面。四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临时工雇佣和管理工作,明确雇佣临时工必须由用人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和人社部门备案。县纪委监委对巡视反馈领导干部安排亲属到本系统工作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已对3名责任领导作出组织处理。五是加大对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挂牌接访等制度,多渠道受理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采取重点督办、分类指导、派员督办等办法加快线索办理。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01件,同比下降了12.2%。

(四)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方面

1.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一是针对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重要论述不系统不深入”问题,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重要论述作为党委中心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常态化学习培训。二是针对“对脱贫攻坚工作研究谋划不够”问题。在综合调研和集中论证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培两提六到位”行动,即:全面培训干部、培训农民,着力提高贫困户收入、提高脱贫质量,做到信息档案完善到位、惠农政策执行到位、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内生活力激发到位、基础设施建管到位、巡视问题整改到位,全面加大了统筹推进力度。三是针对“没有完全形成抓脱贫、促脱贫的工作合力”问题,落实县级领导包抓12个镇办和56个贫困村,结合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对“两联三包”单位、第一书记、帮扶干部进行了全面调整,为推动脱贫工作落实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四是针对“2017年二、三季度全省脱贫攻坚考评中该县排名靠后”问题,举全县之力下决心扭转被动局面,全县109个村实现了产业建设、村级互助资金、“双基联动”、保险助力、爱心超市、村集体经济、法律扶贫“五到户”和科技特派员等“八个全覆盖”,产业扶贫举措被国务院扶贫办面向全国推广。我县在全省2018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被评为“较好”等次。五是针对“有将在册贫困户统一纳入兜底保障、一兜了之的思想”问题,通过多形式、多元化渠道解决贫困户收入问题,全县兜底户由原来的45%降到现在的16.7%,“一兜了之”的错误思想得到彻底根除。六是针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结合不够”问题,编制了《志丹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乡村振兴五年战略规划》,制定了《关于激励扶持现代农业全面提升的十条措施》及相关配套政策,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两项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七是针对“督查作用发挥不够”问题,进一步充实由12名县级领导任组长、12名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12支督查队,先后开展督查检查12轮次,列出督查清单79项,交办各类问题264条,约谈提醒27人次,督查利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八是针对“监督执纪作用发挥不够”问题,加大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2018年11月份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4件,给予党纪处分8人,诫勉谈话处理25人。

2.组织落实中省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方面。一是针对关于“对中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学习研究不够深入、把握不够精准”问题,组织“八办两组”牵头单位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纠正了部分护林员超龄、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不紧密等问题。二是针对“贫困户实际没有管理产业项目能力”问题,采取“托管代管、入股分红、合作生产”的模式扶持发展产业,目前全县共有203户贫困户托管代管发展产业,切实解决了弱劳动力贫困户发展产业难的问题。三是针对“移民搬迁配套产业收益差”问题,以苹果产业、园区就业、劳务输出、自主创业、公益专岗、农村股权收益等为重点,为所有搬迁户配置了脱贫产业和就业岗位。截至目前,全县592户搬迁对象中,除64户“五保户”实行兜底保障外,375户发展苹果产业、24户发展核桃产业、4户发展大棚、4户种植葡萄、239户发展特色养殖,开发公益性岗位203个,享受光伏扶贫129户,75人被聘为生态护林员,47人通过技能培训选择自主创业。四是针对“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成效不明显”的问题,着力选树勤劳脱贫等先进典型,评选出“脱贫之星”26人,通过开展“农民八教育”、召开“农民家庭会”等方式,教育规劝“等靠要”、孝道式微等问题,有效激发了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五是针对“部分四支队伍在脱贫攻坚中重视眼前脱贫,忽视长远巩固”问题,按照“一户一策”的办法,对贫困户长短期产业进行合理搭配。大力开展“双扶双帮”活动,把贫困户的收入嵌入到新型经营主体中,把贫困户的小产业嵌入到全县的大产业链中,通过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托管代管,带动459户贫困户发展起了长期产业。六是针对“部分帮扶干部对村情、民情了解不深不细、政策宣讲没有让群众理解”问题,落实领导干部和“四支队伍”,指导各村召开群众大会、党员大会和“村三委”会,集中宣讲脱贫攻坚政策,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勤劳脱贫。七是针对“填写的‘两卡一簿’不完整、存在逻辑错误、不能如实反映帮扶实际”问题,按照“一卡一盒一袋”标准,即:明白卡上墙,帮扶计划、照片资料、政策内容装盒,宣传资料、联系卡进袋,对脱贫攻坚工作启动以来县镇村三级档案资料进行统一整理完善,2018年度考核中我县数据信息零错误。

3.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方面。一是针对“制度执行不严格、扶贫惠民政策落实走样”问题,修订完善了《志丹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将惠民补贴资金使用作为2019年绩效评价的重点工作来开展,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对镇办、部门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将惠民资金纳入审计计划,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二是针对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态度不认真、公开不规范”问题,县委对工作态度不认真、执行规定不严肃、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责成县纪委监委加大执行问责力度,对5名科级领导进行了约谈。成立专门调查组全面核查了该村贫困识别和退出情况,对象咀村2017年识别的5户贫困户和2018年动态调整自然增减人口评议、公开等档案资料进行了细化完善。三是针对“作风漂浮、工作重形式、走过程,调研活动实际效果不理想”问题,所有县级领导带头开展脱贫攻坚住村遍访行动,深入一线大走访大调研,进一步掌握镇村户实情,紧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切实增强了调查研究的实效性和指导性。落实县纪委常委带队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及时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重形式、轻实干和重痕迹、轻实绩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2018年11月份以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件,实施诫勉谈话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

4.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治理方面。针对“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不严,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不够”问题,利用常态督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形式,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和“回头看”,对扶贫惠民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虚报冒领、侵占贪污、克扣挪用等腐败案件问题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共立案查处8件,给予党纪处分8人。二是针对“村级党组织监督责任软化,监督放任松弛、村务不够公开透明”问题,对新一届村监委会班子成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修订和完善了村务监督工作制度和规范,对全县各村(居)委会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村务及时如实公开。三是针对“惠民政策落实方面腐败手段隐蔽多样、变样式违纪违法”问题,通过交叉检查、明察暗访、专项巡察等方式,从规范线索处置入手,选择典型的问题线索进行直查快办。从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扶贫领域查处65起82人,党纪政务处分13起14人,诫勉谈话52起68人。

(五)上一轮巡视整改问题方面

1.关于“产业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现代农业方面,2018年新发展20亩以上的苹果产业大户和家庭农场2000余户,果园面积突破30万亩,挂果园面积达到11万亩,总产量突破7万吨,产值突破3亿元,果农人均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2019年,我们将紧扣苹果产业“333”目标,即:力争苹果产业大户达到3000户,恢复改造撂荒及半撂荒果园3万亩,推动全县苹果面积稳步在30万亩以上。二是在工业转型方面,2019年继续加大项目招商和建设力度,持续做大做优园区,精心包装23个重点项目参加第四届丝博会暨西洽会,自主举办了文化旅游暨足球产业研讨会、工业转型研讨会、乡村振兴研讨会等6场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活动,与14家企业院校在工业、农业、旅游业和招才引智方面达成投资意向,与北大、清华、浙大、交大等26个院校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共签约项目14个,概算总投资约126.9亿元。延长油气勘探公司双河净化厂扩能项目正在安装管道,延长炼化公司二期20万吨LNG扩能项目正在安装设备,绿能油气轻烃分离厂和新沃达60万吨高效液体金属切割气一期20万吨项目正在试产。1—4月份,工业园区实现产值61800万元,上交利税1277万元。三是在三突破业方面,2019年持续把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全域旅游总体规划已完成招投标。享誉省内外的毛项雕岩大峡谷综合开发总体策划已完成,正在与客商洽谈旅游开发意向。红都保安纪念馆主体已完工,陈列布展项目完成招投标。向省文物局争取到资金1100万元,即将启动实施永宁山寨抢险加固及布展项目。制定出台扶持非公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支持壮大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1-4月份,全县新增企业145家、个体经营户468户;一季度完成服务业增加值7.53亿元,增长5.5%,占GDP的23.2%。

2.关于“人事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志丹县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墩苗工程”实施方案》,公开选拔了8名副科级干部到便民服务中心挂职,选派了1名副科级干部和4名一般干部到镇办培养锻炼。二是修订完善了《志丹县党政机关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办法》,有序推进不同单位、不同岗位、不同区域的领导干部轮岗交流。截至目前,共对99名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科级干部进行了交流或提拔。三是实施了“金穗工程”,选派83名科级干部到村担任乡村振兴特派员,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四是出台了《志丹县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2018—2020年)三年行动方案》,对年轻干部培养、人才引进等工作做了明确规划。2019年4月,与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签定了合作协议,2019年5月在丝博会上,分别与西安交通大学南洋职业培训学院、中国矿业大学签定了合作协议。建立志丹县高层次人才库,为志丹发展招才招商,引进天津大学博士5人,带来专利项目11项,落户企业2家。开展柔性引才,向浙江大学研究生提供岗位(项目)78个,借高校智慧,解志丹难题。设立人才工作专项经费1000万元,用于2018年至2020年人才工作,实施“人人技能工程”,下岗失业人员、贫困家庭“两后生”、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50人次。制定《关于在全县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实施方案》,发放倡议书3000份,慰问优秀人才25人。

3.关于“教育问题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意见》,安排24名县级领导包抓联系24所中小学,加大了对校园长和教师的考核奖惩力度。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10名特岗教师;高级中学面向全省招聘25名优秀教师。三是进一步优化教学布局。保安小学正在建设学生宿舍楼、教师宿办楼,校园足球训练场(保安小学操场)和杏河中学操场正在实施操场面层工程,城南中学正在进行基槽施工,永宁幼儿园扩建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四是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狠抓《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队伍管理的意见》三个文件落实,坚持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和教师队伍建设同步推进,持续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推广了“自主预习”“合作探究”“交流展示”等课堂教学模式,通过严督查、细考核,有效推动了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五是大力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2018年,我县青少年校园足球队参加国内外各类赛事30余场次,共获得冠军2个,代表中国赴俄罗斯和瑞典参加了赛事活动。六是全面加强校园内部管理,切实重视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大力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营造起了安全有序的教学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体来看,我县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委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全县上下要决心不移、措施不变、力度不减,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和巩固提升,以巡视整改助推我县奋力追赶超越。

(一)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持续整改。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坚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建立健全加强党的领导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坚决落实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抓好高质量发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等工作。不断加强县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为全县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在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上持续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依靠“千人乡贤、万人志愿”服务队,深入开展“讲、议、帮、演、说、劝”等活动,树起良好家风、文明乡风和淳朴民风。

(三)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上持续整改。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规范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程序,突出抓好“墩苗工程”“金穗工程”,加大干部鼓励激励和考核奖惩力度,推动形成公正、阳光选人用人的良好局面。层层夯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镇村班子研判和建设,开展村级干部大培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村级互助资金,扎实开展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切实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

(四)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上持续整改。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严格执行“七项承诺”“十项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大力开展干部纪律作风大整顿,加大明察暗访和执纪问责力度,彻底纠正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坚持思想教育、日常监督、问责查究三管齐下,推动全县干部纪律作风有效好转。

(五)在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上持续整改。认真开展落实《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专项监督检查,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机构、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压茬推进县委巡察工作,推动巡视整改不断深化。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注重运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教育。运用“四种形态”,把监督的探头前置到事前。不断完善日常监督,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

(六)在深化反腐败斗争上持续整改。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责任落实、过程监督、考核问责力度。保持反腐败斗争的政治定力,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风险防控,畅通线索渠道,下沉工作力量,强化监督执纪,形成强大震慑,从严从快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七)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上持续整改。坚持30万亩苹果主产区目标不动摇,加大返乡创业、“三变”改革、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不断提升苹果产业的规模和效益。坚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目标不动摇,持续延长油气产业链条,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坚持全国重要红色教育旅游目的地和陕甘宁足球训练基地目标不动摇,支持壮大非公经济,不断推进社会治理,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八)在构建长效制度机制上持续整改。坚持决心不移、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督查,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细化步骤、加大力度、持续深化,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持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同推进,注重改革创新,构建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巡视整改成果。坚持巡视整改和推动发展两不误,以巡视整改成果巩固推动志丹加快转型发展、奋力追赶超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11—6624184;邮政信箱:志丹县朝阳街32号志丹县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zdxjwxfjbyx@163.com

中共志丹县委

2019年7月8日

(省委巡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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