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防止“小病”变“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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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旬邑县纪委监委把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灵活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开展提醒教育,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3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29人次,占比61.04%。

常鸣“警钟”,跟进监督。旬邑县纪委监委注重延伸监督触角、前移监督关口,紧盯关键节点、关键岗位、重要领域,梳理廉政风险点,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集体约谈、个人约谈、函询诫勉等手段,帮助厘清并及时纠正问题“症结”,实现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早纠正。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不和稀泥、不打掩护,敢于揭短亮丑,把踩到纪律红线边缘的党员干部拉回正轨,真正体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常抓“思想”,筑牢堤坝。旬邑县纪委监委积极营造“线上+线下”宣传教育同频共振学习模式,促使党员干部从内心深处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一方面充分利用旬邑廉政网、“清廉旬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地区、本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构建“网络有内容、手机有信息”的宣传格局。另一方面,把警示教育功能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集体观看廉政专题片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和底线意识,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常悬“利剑”,严明纪律。旬邑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严明纪律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的全过程,重视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通过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动态掌握和分析研判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情况,及时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促使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此外,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自画像”,精准区分“三类人群”,坚决杜绝“两面派”“两面人”“三不为”和“四风”问题,时刻高悬“纪律明镜”。

常压“责任”,倒逼履职。旬邑县纪委监委积极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坚持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提醒警示谈话、批评教育、通报、诫勉、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改,既体现政策温度,也要敢于唱黑脸,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让监督“长牙”、纪律“带电”,真正让日常监督的约束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同时,将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一以贯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旬邑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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