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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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岚皋县纪委监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大道河镇扶贫办副主任吴明奎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贫困户重复享受搬迁补助问题。吴明奎在负责该镇拟纳入2016年享受搬迁补助对象的验收资料审核中,未对贫困户龚某能在迁入地是否享受过搬迁政策进行调查核实,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已享受过50000元陕南移民搬迁补助款的龚某能又重复享受125000元的搬迁补助款,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019年3月20日,吴明奎受到记过处分。

2、四季镇敬老院院长杜少前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五保供养金支付敬老院租车费问题。2017年8月至11月,杜少前在担任四季镇敬老院院长期间,先后22次租用私家客货车接送五保老人进城看病及给敬老院拉运货物,产生租车费用3710元。因该笔费用无法正常核销,该杜遂在报销五保户其他费用时,以虚列数量的方式套取五保供养资金将租车费用予以核销。2019年3月20日,杜少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城关镇联春村党支部书记彭永东、村会计刘义正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贫困户重复享受低保金问题。彭永东、刘义正在负责该村低保户审核中,不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未组织对贫困户李某叶是否已享受扶贫政策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导致李某叶在居住地和户籍地重复享受低保金7890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018年12月16日,彭永东、刘义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案例表明,扶贫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为政不为”等作风方面问题依然突出,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理论学习不深、作风不严不实,体现在行动上,根子在思想上。这些问题的发生,既干扰了脱贫攻坚工作的健康稳步推进,也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当前,正值全县上下开展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排查整改期间,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当前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遏制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杜绝腐败和作风问题滋生蔓延。全体党员干部要以通报的案例为镜鉴,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反省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责,主动出击,扎实组织开展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典型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岚皋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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