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抓好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 扛牢压实 “两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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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岚皋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安排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彻底肃清冯新柱案的恶劣影响,进一步净化全县的政治生态,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和脱贫攻坚引向深入,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细化安排部署。全省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暨整改部署视频会议和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例会召开后,县委迅速召开常委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市“以案促改”决策部署和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精神,对全县“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迅速拟定下发了《岚皋县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具体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县委常委班子带头抓严抓实“以案促改”工作,召开了肃清冯新柱案影响学习研讨会,并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纪委监委按照市纪委和县委工作部署,制定印发了《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整改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责任单位的职责任务,确保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

常态学习教育县委印发了《关于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以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全县各级各部门将全县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前期调研、“岚皋十问”大讨论、“三比三看两确保”主题活动和庆祝建党97周年系列活动与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用冯新柱违纪违法事实,警示教育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淬炼了思想、升华了境界。按照县委安排部署,6月份以来,孟石岭镇、石门镇、民主镇、县委办、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等镇和部门纷纷开展了“三比三看两确保”述职问政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结合“岚皋十问”大讨论、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推动工作落实。抓住推动年度脱贫攻坚任务落实这一根本,县纪委监委坚持目标和质量标准,对涉及脱贫户死亡人员未在国办系统进行死亡标注、一季度承担行业脱贫重点工作任务排名处于全市末位、危房改造工作严重滞后、40个脱贫攻坚建设项目未按时开工等问题进行了核查,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作出公开承诺等问责处理。

更新责任清单。一季度,督促各镇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及时制定了个性化、差异化的责任清单,经审核把关后,全部录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督办考评系统进行智能督办考评。4月中旬市上主体责任清单基本要素下发后,迅速对责任清单重点任务进行了更新夯实。同时,着力加强主体责任清单和执纪审查“两个智能信息系统”的改造升级和规范运用,实行智能督办和人工抽查相结合,实现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全程监督。今年以来,先后对10名领导干部实施了党内问责和行政问责。(岚皋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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