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督查+巡察”双监督护航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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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凝镇樊庄村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原村监会主任刘早娃收取村民弟某3000元好处费,刘早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临渭区纪委监委通报六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临渭区坚持问题导向,开启“专项督查+专项巡察”双监督模式,通过靶向精准监督,着力发现问题,坚决严查快办,公开通报曝光,全面系统清除问题形成根源,较真碰硬压缩腐败滋生空间,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点穴式”督查,组成专项督查组,围绕中央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整改、扶贫产业项目实施、驻村包联帮扶等工作,着力发现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产业扶贫项目弄虚作假,村组干部优亲厚友、克扣截留、虚报冒领,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包联干部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在贫困户身上,打通扶贫领域的“最后一公里”和“末梢神经”。

开展“机动式”巡察,围绕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等问题,深入田间地头,走进农户家中,全面排查、收集问题线索。通过以下看上、精确解剖,深入查找被巡察单位在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党委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纪委落实脱贫攻坚监督责任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症结所在,切实发挥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

截止目前,通过“两专”结合的方式,临渭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共发现问题89个,现场督办整改45个,组织处理14人,党纪政务处分7人。(临渭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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