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纪律讲规矩的法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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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任职以来多次提到守纪律讲规矩,要求党员及其领导干部和各级党组织要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列举并批评了不守规矩的各种现象,强调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党的纪律建设和守规矩作为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和各级党组织必须遵循的一条铁律。习近平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就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强调,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的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这些思想体现出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法治精神,浸透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现代治理理念,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一、守纪律讲规矩的法治内涵及特征

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党内政治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按《说文解字》解释,规矩是指一定的标准、法则或习惯。“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共产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基本规则。党的政治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规则,组织约束,优良传统和工作习惯。守纪律讲规矩的内涵应当是系统综合的,包含立纪律规矩、守纪律规矩、执纪律规矩、护纪律规矩等等。

从法治角度考虑,规则规矩是法治基础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法治的涵义中外表述不尽相同。但其技术属性大致相通。在我国,法治亦称依法治国,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文明的法治精神,任何个人和组织的活动都应受到法律规则的约束。法律至上,法律平等,权力制约,权利本位,正当程序,法治社会等在这里得到充分的体现。现代法治要求是有良法可依,依法善治。法律即成文规则,规矩也是规则,有些成文如纪律,有些不成文如传统习惯,有些特指如党的政治规矩。规矩与法律在规则这点上得到了内在统一。可以说,守纪律讲规矩与守法律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完善。规矩是法律的初始规则,法律是规矩的定型和发展趋势。在党内,先有规矩,后上升为纪律,成熟后延展到法律。在约束对象上,先党员后公民,党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变成人民意志。可以说从规矩到法律的过程,恰恰是党的意志变为人民群众意志的过程。用马克思主义辨证唯物主义观点考虑,两者不可割裂,不能分开,更不应曲解。法律是总规矩,具有普遍约束力,规矩包括在法律之中。规矩(政治规矩)是对特定对象的(党员及领导干部)要求,一方面,两者在调整范围、实施主体、处罚责任有显著的区别。另一方面,在领导主体、体现意志、追求目标、达到效果、采用方式手段等有必然内在关联性和传承性。

具体说,守纪律讲规矩体现了如下法治特征:

(一)宪法、法律调整范围的普遍性

宪法、法律是全体公民的总章程、总规矩,具有普遍约束力。对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当然有强制约束力。习近平在省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法的本质,强调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可撼动的政治逻辑。宪法、法律对全体公民都有约束力,党员作为公民的一员更要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学会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司法公正,依法办事,绝不能触犯法律红线。

(二)《党章》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对特定对象的约束力。《党章》是党员及其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党内宪法,总章程,总规矩。习近平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章调整的对象含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党的各级组织,不涉及党员以外的其他公民。实际上是对党员先锋队的更严要求,这是党的性质所决定,也是实现完成党的任务所必需。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都应以总书记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章,严守纪律和规矩。可以说,执行了党章就不会违反宪法和法律,因为两者的规定从理念、原则、指导思想都是一致的。从领导主体到基本原则,奋斗目标到为民理念都是统一的。

(三)党内法规调整力度的权威性

党内法规是刚性约束。包括了党的纪律等一系列规范规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指出:“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章》第37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党内法规是党的制度体系中的核心规范和高级形态,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总称。这是成文的纪律,在管党治党方面依据党内法规。党内没有特殊党员,任何人违反了纪律都要受到惩罚,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守纪律就是守法、守规矩,因为纪律比法律要求更严格。

(四)党的政治规矩调整层次的延伸性

党的政治规矩包括传统型、惯例性不成文规矩。现阶段,强调政治规矩的意义和作用深远:

首先,政治规矩是我党的治党理政传统。如从党的一大通过的纲领、二大通过的第一部党章到十八大以来颁布的八项规定,验证了我党优良传统,独特的政治优势。其次,政治规矩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底线。它的要求比法律纪律要严,有些习惯有不成文、非刚性、惯例性、自我约束的特性。有些是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并行之有效的。如战争年代“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一切行动听指挥”,“三大作风”以及西柏坡定下“两个务必”。现在强调的作风建设,反对“四风”等。第三,政治规矩是党员及其领导干部强筋健骨的法宝。遵守政治规矩,就是从不敢、不能、到不想的过渡,从内心思想灵魂深处杜绝犯错误。第四,政治规矩是党政领导干部带头起模范表率作用的标准尺度。只有存在规矩意识,才能做到科学设立规矩、自觉运用规矩、严格遵守规矩、监督保护规矩。第五,政治规矩是制度治本的前置条件。王岐山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纪律是党的生命,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提在更加重要地位。治标从办案做起,治本从守纪律讲规矩做起。

就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内涵,习近平在《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一文中是这样阐明的:“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则,是维护党团结统一根本保证”。政治规矩比法律、党章、党内纪律要求更严,层次更深,基本上是靠自觉约束,自我反省。治本从法纪制度着眼,法纪制度从规矩入手,规矩从“少数关键人”讲“政治规矩”切入。总书记抓住了法治治本的“牛鼻子”。

实践中应注重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处理好政治规矩与成文纪律的关系。一些规矩是不成文的约束,成熟后可以提升成文的纪律。有些成文的纪律与现行要求相悖或不完善的及时修订。二是处理好纪律规矩与宪法法律、党章的关系。对于破坏纪律规矩的党员及其领导干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守纪律讲规矩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所谓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指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以及相应采取的措施方法等。守纪律讲规矩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具体化,是法治理念到法治适用的切入点,即法治理念的实践应用。

(一)守纪律讲规矩是规则至上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世界普遍的法治思维与方式,一切从讲规则、讲规矩开始。在任何活动中,制订并尊重规则、规矩是第一要务。规则规矩至上的思维方式,就是法治思维和方式。习近平正是在延用这样的思维阐述规矩的。他指出:“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把党的规矩和纪律提到了带电高压线,触则身亡的高度认识。也同时对纪律的执行提出了严格要求。

(二)守纪律讲规矩是强化道德“内心法律”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我们要坚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高度重视道德对公民行为的规范作用,引导公民既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思维和方式,要求公民树立规矩意识,用权利义务思维和方式分清是非,让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维护权利,履行义务,自觉强化道德“内心法律”。强调让党员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自觉内在要求,成为对党性的重要考验。

(三)守纪律讲规矩是为民争权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利,通过减少或限制公权力而扩大私权利,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和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诸如许可、审批、处罚等政府公权力必须以列举条款作为明文依据,私权利则法无禁止即自由。党的规矩正是要求党员及领导干部时刻严于律己,履行职责。用各项改革措施保护公民应享有的各项合法权利。正如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讲话中指出的:“我们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我们注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的严格纪律规矩,保证公民私权利的公正合理运用。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四)守纪律讲规矩是限制特权及治官治权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依法治国的核心内涵依法执政,司法公平,说到底是治官治权。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守纪律讲规矩是限制公权力的利器。习近平在《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中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治官治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绝不允许有法外特权的党员及其领导干部。

(五)守纪律讲规矩是遵循程序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调重视程序,遵循程序,发挥程序作用。为了保障实体上的公正,必须首先确保程序上的严密,善于考虑程序上的“一票否决”,推倒重来。习近平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指出:“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厉行工作规程”。这里的工作规程,即是规矩也是程序。同时批评了违反规矩,违反程序的作法: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的错误程序。或者让组织程序空转。进一步强调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要严起来。不严起来,就是一盘散沙。

三、守纪律讲规矩的法治定型

(一)立纪律规矩与立法相衔接

什么是立规矩,怎样立规矩,立哪些规矩,习近平总书记上任伊始便有定论,“新一届中央领导要定规矩,这(指《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是很重要的规矩。从我们在座各位动起来,新人新办法。制定这方面的规矩,指导思想就是从严要求,体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所有干部都要在党组织里忠诚履行自己的职责,这是规矩”,“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向党中央报告工作,这也是一个规矩”。并进一步对立规矩的标准方法提出要求:“定规矩,就要落实一些必须有明确规范的事情,就要约束一些不合规范的事情,就要规范一些没有规范的事情”。就规矩的作用及要达到的目的指明:“规矩是起约束作用的,所以要紧一点。紧一点自然就不舒服了,舒服度就有问题了,就是要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服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感觉就好一点”。同时指明立纪律规矩与立法的关系应当是立规矩能起到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引导作用,立法是对立规矩的定型化。一方面,将来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等在立法或修改完善时应考虑及时将成熟的纪律规矩补充到相关的条款之中,并及时将成熟的纪律规矩上升为党规国法。另一方面,立纪律规矩也不能突破宪法党章禁止条款的红线,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做到“改革要于法有据”。

(二)守纪律规矩与守法相一致

一般地讲,守纪律守规矩就肯定守法了。违反法律首先是违反纪律规矩。因此强调守纪律守规矩,守政治规矩尤为重要。就守规矩的要求,习近平明确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厉行工作规矩,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习近平参加河北省委民主生活会强调:“要按规矩办事,不是个人有主见、有个性就要说了算,哪有这个道理?这些最终也体现思想道德修养,体现党性修养。没有敬畏之心,最后是要栽大跟头的”。习近平在出席全国两会与江西代表团审议时说:“作风问题无小事,可以说所有腐败问题,起初往往都是从作风失范开始的,从不讲规矩开始的,从违反纪律开始的”。王岐山同志在纪委五次全会的报告中指出,遵守政治规矩是讲党性、讲政治的具体表现。党的奋斗目标越宏伟,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守纪律讲规矩,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形成一个声音。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应树立自觉守规矩意识。在守法守纪律的同时,还要自觉守规矩。有的党员认为,不贪不腐就行了,这是不对的,应有更严格的要求。一方面,守法守纪是底线。一方面,守规矩是党员及领导干部严格要求的需要,是义务。怎样做到守规矩?就是坚持五个必须:一是必须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必须维护团结;三是必须遵循程序;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人。

(三)执纪律规矩与执法相协调

习近平强调:“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凡是违反党章和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行为,都不能放过,更不能放纵”。把纪律建设作为重点,关键是要落实到位,让纪律规矩挺起来,起作用。同时,做好执纪执法机关的相互配合协调。执纪过程中,对构成违法的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做到快办快结,执法机关也要关口前移,主动接手,自觉履职尽责。

(四)护纪律规矩与护法相契合

国家各级执法人员和纪检监察队伍应当成为遵守和维护纪律规矩的先锋队伍和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的捍卫者。一是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二是敢于担当就是对党忠诚,自身正、过得硬。三是忠于职守、秉公执纪执法,认真严肃严格监督问责。四是坚决严查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破坏规矩行为和一切违法行为。对不守纪律规矩违纪违法人员要严加处理,追究纪律法律责任,严格执纪也要严格执法。五是以严明纪律规矩为切入点,抓好法治治本。把依法治国同依规治党统一到与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来。 (作者系陕西省预防腐败局副局长)

编辑:弓济元


上一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模范践行三严三实
下一条: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四个方面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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