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模范践行三严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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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参加全国两会安徽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践行“三严三实”是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践行“三严三实”,争做守纪模范和执纪尖兵。

充分认识“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

“三严三实”, 6句话、24个字,概括精辟、质朴凝练、寓意深刻,为党员干部划定了做人、从政、为官的基本底线,为我们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三严三实”,实质就是:“严”字当头,重在“实”处。严是基本要求,实是基本标准。其中,修身是基础,用权是关键,律己是根本,务实是核心。“三严”是政治追求、组织原则、纪律要求,是共产党人党性原则的体现。“三实”是思想路线、工作方法、处世态度,是领导干部做事的基本行为准则。“三严”是根本,是基础,是出发点。“三实”是目标,是落脚点。二者相互联系,是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重拳、下猛药,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坚强意志高压反腐,打虎百余名、拍苍蝇数以万计;出台八项规定、健全厉行节约各项制度,中央领导同志以上率下,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可以说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人民群众交口称赞。在教育实践活动结束、由外在向内质转变的关键时候,中央决定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就是要抓住思想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再添把火、再加把力,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形成推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切实把专题教育抓紧抓实抓好,努力使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良好作风长期保持下去,使好的作风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认真查找“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

思想作风上的不严不实,必然导致工作落实上的不严不实。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使命,结合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我梳理了4个方面的问题,以引起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的高度重视。

履行“两个责任”方面。近年来,宝鸡市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总体是好的,为宝鸡加快发展凝聚了正能量。但从去年市上组织的市委常委带队检查和有针对性的抽查测试来看,有的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理解的不深不透,搞不清该负什么责任,怎样落实主体责任,有的县区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呈层层衰减之势,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在基层比较普遍。有的党组织在上级强调时抓一抓,不强调时就放一放,对一些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听之任之,甚至当“甩手掌柜”;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甚至顶风违纪,导致上行下效,管辖范围歪风邪气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有的纪检监察组织在监督执纪问责时,“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患得患失”。个别纪检干部在案件查办处理过程中,有畏难情绪,不敢担当,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会得罪人,考核提拔时会丢选票;有的单位责任追究“刚性”不足,“弹性”有余,责任追究执行不严、力度不够。

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客观讲,宝鸡市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百姓问政、明察暗访常态化检查等制度机制的建立运行为全省创造了经验。但随着作风建设的不断深入,也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一是“四风”问题穿上了“隐身衣”。比如公车套牌、变换形式的公款消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仍然存在,反映出一些干部还有观望、侥幸心理,党员干部还停留在怕群众监督、怕媒体曝光、怕纪委查处的“不敢”层面,思想行动上还没有达到“不想”的自觉。二是出现庸政懒政现象。随着作风建设的持续深入,一些干部不敢吃拿卡要了,但正常的工作就是拖着不干,有位不为。三是有些单位党组织还没有将作风建设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关系人心向背的大事来抓,不主动查纠本县区、本部门存在的作风问题,有甚者问题被上级查出后,反而遮遮掩掩、充当“老好人”。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方面。近年来,宝鸡市查办案件工作不断加强,案件数量、质量明显提高。但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工作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对办案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该报不报,有的查而不纠,存在“不敢、不愿、不会”办案等问题。

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方面。经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洗礼,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作风有了很大提高和转变。但与市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依然存在职能作用发挥不够、个别党员干部身上的“四风”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等问题。

努力践行“三严三实”的重要要求

一要理论武装,深化思想认识。学习是这次专题教育的基础,也是提高自我修养的途径。纪检监察机关党员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需要、一种习惯,久久为功、常学常新,坚持集体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在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理论务虚会的基础上,利用工作闲暇和业余时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提升党性修养,筑牢灵魂之基。

二要再添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践行“三严三实”要贯彻从严要求,注重讲求实效,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抓责任落实。要开展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切实扛起管党治党职责;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督办一批问责案件。二抓查办案件。要在市县两级推广“联组督查办案法”,切实解决部门办案力量不足、人情困扰、线索缺乏等问题。要强化自办案件,消灭市级部门办信办案空白点,年内要实现各县区办案高于全省平均数的目标。三抓八项规定。要把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出入私人会所等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三要严于律己,争当示范表率。领导班子要认真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党性分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组织生活,发挥示范标杆作用。机关党员干部要坚持“实”为基础,对照“三严三实”行为准则、对照党的忠诚卫士的要求,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落实“严”为保障,把自我整改、组织监督和纪律约束结合起来,确保专题教育取得实效。 (作者系宝鸡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

编辑:弓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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