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行力把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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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纪委六次全会强调,要坚持创新与落实并重,在全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年”活动,着力抓好中央和省委颁布的一系列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不断巩固和深化“十项制度”的实施效果。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关键期,我们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把制度落到实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我省的“十项制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针对村级监督机制不健全、对村干部监督不力等问题;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针对政府采购存在运行不透明、暗箱操作、滋生腐败的问题;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针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渠道复杂、质量和价格难以监控、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等问题;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针对基层公务接待负担重、铺张浪费等问题;这些制度的出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是从实际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后提出的解决问题的具体可行的办法,制度是从实践中来,制度的落实是到实践中去,所以这些制度的落实有很强的现实基础。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目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逐步形成内容科学、有效管用、配套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我省相继推出的反腐倡廉“十项制度”,体现了具有陕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特点。要使制度发挥作用,关键在落实,落实的关键在加强执行力。执行力是各级机关履行职责、推进工作、完成任务、服务群众的重要保证,制度建立之后能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取决于执行情况。不折不扣,扎实有效,甚至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制度就落到了实处,有了生命力;被动的,消极的,甚至遇事推诿扯皮,制度就被架空,成了一纸空文。加强执行力,就是要剔除那些影响制度执行的不利因素,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执行观念,从而主动把制度落到实处。

营造舆论氛围,奠定制度执行的基础。树立干部“言必信,行必果”的观念,培养干部求实精神,负责精神,营造“以遵守制度为荣、以违反制度为耻”的浓厚氛围,使落实意识内化于心,使执行力外化于行,从而使制度落到实处。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制度,领会精神,全面掌握,抓住关键,了解细节,做到知制度、守制度、护制度。

督促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上率先垂范,起带头作用。“子帅以正,孰敢不正”,领导干部重视制度、带头执行制度是制度得以落实的关键因素,一些领导干部以制度管人而不管己,群众便对制度的权威性产生怀疑,甚至不愿去遵守。因此,要把制度的落实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之中,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制度执行上率先垂范。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好制度,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以示范带动,产生“蝶变效应”,提高广大干部的制度执行力。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遵守制度,还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维护制度,坚决落实制度。

对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在制度的落实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执行的效果与制度本身不完全相符的情况,制度制定与执行脱轨,制度执行出现“肠梗阻”现象。制度执行缺乏常态,时紧时松,时严时宽;缺乏刚性,随意性大,人为干扰等等,这些都会严重影响制度的落实。要避免这些消极情况的产生,就必须对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执行落空,防止制度流于形式而失去生命力。纪检监察机关应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在落实过程中监督,将监督关口前移,使制度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要运用科技手段增强监督效果。可采用信息技术,建立数据库,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相关材料、数据进行监控。这样把科技手段运用到制度执行上,推进信息平台建设,防止制度在执行中变形走样。要强化制度执行的考核评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建立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信息反馈机制,建立起执行力评价体系,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评估,对影响制度执行的客观的、人为的因素及时掌握,及时纠正,及时解决,使制度得到更加顺畅优质地执行。

建立问责制,提高制度执行力。制度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执行不力者没有及时受到应有的查处。没有约束,没有惩罚措施,往往会使执行软弱、乏力。首先,要对领导干部的执行力进行考核,对执行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不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行为,严肃处理。真正形成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氛围。同时要对变通制度、打擦边球的行为追究责任。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对于一些人来说“妨碍”了他们不合理甚至违法利益的取得,于是他们就干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一套,在制度执行中采取变通、打擦边球的方法弱化、回避制度,谋取利益,使得制度被边缘化,得不到落实。所以,必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制度的刚性。

以创新精神保持制度执行有力。制度来源于实践,又在工作实践中发挥作用。现实是复杂多变的,随着执行活动的推进以及客观条件的变化,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不能生搬硬套,要结合实际,根据具体情况和变化了的条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寻求新的思路和方法,适时、灵活正确地应付和处理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执行的力度更大、效果更好。

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坚持依靠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今年是省纪委确立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年”,我们要发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把制度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使反腐倡廉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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