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义与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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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着不慎,满盘皆输,虽然说的是下棋,但移植于人生,类似情景亦不鲜见。因为人生的紧要处往往不过几步,倘若选择差之毫厘,结局则会失之千里,以致误入歧途,大错铸成。人间万苦人最苦,其苦其难就在于恪守正确的价值选择、道德选择和人生选择并非易事。在面临着形形色色的选择时,特别是在“义”与“利”面前,是以义为先还是以利为重,从理论上说早已有圆满的答案,而实践上远未达到尧舜境界。于是,想起了宋太祖在听到“有吏受赃,事觉赴井死”之后,对群臣说的这样一段话:“彼知利之利,而不知利之害,徒知爱利,而不知爱身,人之愚孰有甚于此?君子闻义则喜,见利则耻,小人见利则喜,闻义不徙,是故君子舍生取义,小人则舍生为利,所为相反。今其人死不足惜”这段话,语重心长,义正辞严,真可作人生宝典。

  闻义则喜,舍生取义,似乎一直是每个社会先进分子的专利。这就让人疑惑了,为什么广泛倡导的却难以身体力行?其中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觉悟。虽然中国历史上有“以义治天下”的传统,结果未必尽如人意。在“朕即天下”的封建王朝,社会恶性运行和畸形发展,文臣爱钱,武将惜死,重义者被当做“另类”,结局往往不美,难以为人所效法。因此漫漫数千年,清官廉吏成为难见的亮点。如今的舆论情形当然胜过往昔,见义勇为无私奉献得到了社会大众的认同。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有人把价值规律神化为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法宝,“义”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冷落。比如,将道德的社会功能与历史上的“德治”和“人治”混为一谈,认为讲“义”是落后于时代而应抛弃的,现在是“法治”社会,只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就可为所欲为,对精神文明建设持消极或否定态度;又比如,认为现在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利”与“义”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只要经济发展了,“义”不“义”都无足轻重,这就否定了“义”对于整个社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功能。不妨设想一下,要是把等价交换法则引入政治领域,有钱便是草头王,还有什么公平公道可言?小到个人,大到团队,如果只知唯利是图,一切以“利”为转移,皆为利来,皆为利往,甚至如《资本论》中描绘的,为了300%的利润可以不惜绞首的风险,给社会和民众带来的决不会是什么福音。“义者正也”,人无义则邪,国无义则乱,算得上硬道理,漠视之,是要付出种种代价的。

  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思维模式、价值观念、行为选择脱离了计划经济的束缚,而如何正确对待“义”与“利”,不可避免地摆在每个人的面前。金钱的魔力使得一些原本不坏的人迅速演变;英雄流血又流泪的负效应,常常使后来者在见义勇为时底气不足。不为五斗米折腰,似乎并不是什么难题;一旦五斗金甚至十斗金摆在面前,是否折腰大概是未知数了,反正为“利”折腰以至连灵魂也典当出去的,已经不止一次的见诸新闻媒体。前“腐”后继的不乏其人,让人感到几分沉重。诚然,人非神仙,有七情六欲,食人间烟火,要讲物质利益。然而,我们不能滑向另一个极端,毕竟“利不是万能的”,人当接受“义”的制约,爱财取之有道,谋利谋得在理,既不会为一个私利害大义,又不致为蝇头之利毁自身;当“义”与“利”难以兼得时,作出舍“利”择“义”的正确抉择。只知“利之利”而不知“利之害”,算不上聪明人,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个中滋味,没有必要亲口尝一尝。

  人要不白活一回,活出点品位,起码的是要把“义”看重一点,把“利”看淡一点。功名利禄是好东西,追求过了便适得其反。“利欲驱人万火牛,江湖浪迹一沙鸥”,陆放翁的诗句,告诉世人,陷入利欲不自拔便会变得丑恶,摆脱名缰利锁则会心胸旷达。况且,家有黄金数吨,日食不过三顿;盖有广厦千间,卧榻不过三尺,人要想开点才好。有时候,想起来,那些腐败分子其实是愚蠢的,贪利临头,“一朝势落成春梦”,弄得身败名裂,悔之晚矣。因而,对大大小小的“公仆”而言,更要以“义”为重。这就是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以国家的事业为重,以改革、开放、发展为重,追求国富民强。这样做,虽说不一定能百分之百让你名利双收,但至少可以做到无愧于心,留下一段好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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