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突出重点 注重实效忠诚履行监督首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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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纪委监委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勇于实践,突出监督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水平,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一、深刻把握监督内涵,努力夯实工作基础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领会“5.28”讲话精神,准确把握监督第一职责内涵要义,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切实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一是坚持依规依法履职。市纪委监委准确把握《党章》和《监察法》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责定位,紧跟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坚持从整体上谋划,从制度上创新,从细节上设计,不折不扣履行好监督职责。二是清单明责推动。制定了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全面推行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纪实制度,全面推进镇办纪委“三化”建设,明确基层纪委和党委、纪委和相关监督职能部门的责任,推进各级党委、纪委履行职责。三是强化督导考评。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向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汇报工作制度,完善责任制考核办法,坚持季度通报、半年考核点评,认真落实约谈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督导调研,认真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近年来,经过不断的探索实践,坚持稳中求进、一体推进,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推动全市监督检查工作走在前列、干在实处。

一是发挥纪律监督“震慑”作用。紧盯“一把手”、重点事、重点领域,围绕遵守“六大纪律”情况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强化重大事项报告监督,细化报告事项,规范报告程序。严格落实干部离任交接报备等制度,探索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中层重点岗位定期轮岗制度,强化党员干部纪律底线意识,防控廉政风险。

二是发挥监察监督“全覆盖”作用。坚持内涵发展,推动融合磨合,优化运行机制,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强化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出台《汉中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制度》《审查调查措施审批流程使用办法》《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实现了思想融合、工作融合、队伍融合,促进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三是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推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定期履职报告制度,听取情况汇报,掌握工作情况,压实监督责任。针对派驻机构问题线索来源少的问题,建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生态环保、营商环境五项重点工作线索移送机制,市直部门纪检组每月上报问题线索。针对派驻机构执纪审查调查力量薄弱的问题,探索推行交叉办案、协同办案,今年以来,市级派驻机构立案12件。

四是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组建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制定五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积极推进五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突出政治巡察,对市发改、国土、水利等8个部门党组及25个下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同时对县区对口部门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共发现问题293个,移交问题线索43个。采取“一托二”模式,对市工信委等10个市直部门党组及下属17个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开展了为期50天的巡察。为破解基层“熟人社会”巡察难问题,在3个县开展以扶贫领域和扫黑除恶为主的县区交叉专项巡察试点。

三、积极创新监督方法,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牢牢把握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提高监督效能这一基本任务,积极探索监督的方式方法,采取灵活多样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突出政治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治监督,传导管党治党压力,推动党委(党组)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推行主体责任纪实制度,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制定个性化主体责任清单,实现市县镇三级全覆盖。制定并严格落实《履行党内监督责任约谈办法》,上半年实施约谈2568人;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实施党内问责190人,领导干部问责136人。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加强对“三大攻坚战”等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效落实。

二是狠抓作风建设。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抓手,紧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重要节点,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自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等方式,严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上半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1起,处分149人。针对行政服务大厅和窗口单位存在的“中梗阻”“微梗阻”问题,扎实开展“四整治一评议”活动,制定了《汉中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今年就问责784人,发挥了“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

三是狠抓执纪审查。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监督执纪审查更加精准规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紧盯“关键少数”和“三类人”,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威慑。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00件,结案1073件,处分1056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3141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依次为2069人次、929人次、84人次、59人次。

四是狠抓专项监督。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专项督导、问题线索共享和专门管理、工作进展专项通报点评、工作成效专项考核等方式,扎实推进“五个专项工作”。运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建立执纪、舆论、群众“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延伸监督触角;坚持“一聚焦三紧盯”,建立线索台账,加大直查直办,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85起、处分304人;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42起,处分73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查处53起,处分56人;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131起,处分153人。

五是狠抓日常监督。在坚持和拓展民情直通车制度、挂牌接访制度、村(居)监督委员会制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任前考廉等制度的基础上,推行党政纪领导干部向市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制度,严格执行“两会一课”制度,推行党员、干部积分制管理制度,督促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以“加强纪律规矩约束”为主题,通过学纪讲廉、警醒思廉、家庭助廉、文化润廉、谈话问廉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塑造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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