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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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安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的部署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将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惩治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提高站位,周密安排部署。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第一时间传达学习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解决具体问题,研究相关案件,着力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2018年以来,市纪委常委会先后十余次传达学习中省部署要求,专题研究相关工作,各类业务会议上相关领导逢会必讲,做到了周密部署,压力传导到位。2019年2月2日,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月15日,市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汇报,就今年重点工作进行专门安排。2月18日,市纪委组织召开“惩腐打伞”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夯实责任,明确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

明确职责,强化压力传导。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职责定位,紧扣“三类重点问题”,着力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出实招、求实效,坚持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市纪委监委确定了主抓领导,明确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日常工作。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办公,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安康市纪检监察机关贯彻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并跟踪督办工作落实。

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加强与市“扫黑办”及各政法机关的工作衔接和日常联系,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安康监狱等部门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快速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做到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收集不遗漏。市县纪委监委坚持每月与政法机关进行一次对接,主动掌握工作动态、收集问题线索,对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积极借助各类媒体平台,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引导群众积极反映党员、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市纪委制发《关于五起涉黑涉恶典型问题的通报》,在全市通报曝光,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

重拳出击,保持高压震慑。深入开展线索起底排查,对涉黑涉恶信访举报、舆情线索和巡察线索进行集中梳理,对尚未处置的,按程序处置、督办,处置不到位的,重新登记交办,确保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零放过”。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这三类重点问题,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以雷霆之势打“伞”破“网”,迅速形成高压态势。201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7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0人。其中市纪委监委直查21件,截至目前立案4件、初核中14件、初核了结3件,严肃查处了汉滨区石梯镇“赵健案”、紫阳县航管局“唐明锋案”等一批典型案件。

跟踪管理,严格考评奖惩。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评范围,同时,列为追赶超越考核点评重要指标定量考核,每季度在全市范围进行点评排名。市纪委每季度对县区督导检查中将此项工作列为重点,由班子成员带队实地督导检查,及时纠正偏差,强化压力传导。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不力、压案不查、推诿扯皮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截至目前,全市对17名工作推动不力、失职失责的干部进行问责追责。

以案促改,力求标本兼治。持续强化以案促改、以案治本,扎实做好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在继续深挖细查“赵健案” 背后“保护伞”问题的同时,积极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赵健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同时,针对“赵健案”中暴露出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纪委监委结合“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着力整改纪检监察机关中存在的庸、懒、散、推、拖等突出问题。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2019年,安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再添措施、再鼓干劲,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为打赢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安康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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