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以“深、严、准、效”提升巡察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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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石泉县采取一系列举措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以“深、严、准、效”四字诀提升巡察工作实效,促使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切实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全年共开展6轮次,巡察17个党组织,移交问题线索64条,立案查处23件,党纪政纪处分23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7人,督办整改问题131个。

突出“深”字,完善巡察制度机制。石泉县在总结以往党风廉政巡察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注重完善和深化巡察制度机制建设,建立了完整的“闭合式”巡察工作制度链条。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暂行办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和处置办法》《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等13项工作制度;编印《石泉县巡察工作手册》,进一步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提升巡察工作水平。二是明确责任考核机制。明确巡察组对巡察结果和效果负责,对被巡察单位有应发现而未发现的问题的,对巡察组实行责任倒查;建立健全巡察工作考核激励,将问题线索成案率、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巡察组及其成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压实整改落实机制。将反馈给被巡察单位的问题整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比内容中,实行一季度一考评一排名一晾晒,推动问题整改有效落实。

突出“严”字,加强巡察队伍建设。针对基层巡察力量薄弱、专业人才缺乏、业务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不断充实巡察人才力量,强化巡察干部管理,为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一是组建巡察人才队伍。遴选了熟悉党建业务、有乡镇工作经验的年轻优秀干部充实到县委巡察办;会同县委组织部从县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遴选了60名能力突出、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二是强化巡察干部管理。配套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的体制机制,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检验干部的重要平台;细化巡察工作表现鉴定入干部人事档案机制、考核机制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巡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对抽调的巡察干部一次一鉴定,对不适合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整,严查以巡谋私、超越权限、跑风漏气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突出“准”字,明确巡察工作定位。自觉从“两个维护”、忠诚履职的高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确保巡察工作有的放矢。一是紧扣政治巡察定位。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依纪依规开展巡察。二是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域中心工作开展巡察,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工作主线,以巡察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助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三是紧盯重点抓住关键。聚焦脱贫攻坚、生态环保、营商环境、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突出“四个紧盯”,常态化开展专项巡察,确保重大决策落地落实,重点工作推进有力有效。

突出“效”字,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既瞪大眼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又抓紧抓好巡察成果转化运用,剑指问题倒逼整改,做实做细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切实发挥好治本作用。一是归口办理压实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全面压实各方责任,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反馈被巡察单位限期整改;对发现的涉腐涉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核实处理;对涉及基层党建、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组织部门核实处理;对涉及机制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县委或相关部门提出合理性意见建议;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台账和问题处置整改台账,严格实行跟踪督办、销号管理。二是确保巡察整改实效。常态化开展巡察“回头看”,及时跟进督促整改落实,将问题整改纳入量、晒、究工作内容,实行台账销号管理,提高整改实效,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提升巡察质量和实效。三是标本兼治堵好漏洞。把问题整改和标本兼治有机结合,通过巡察“回头看”,着重巡察上轮问题是否整改到位;从问题发生的根源入手,及时督促被巡察单位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确保巡察发现问题得到彻底根治。

栏目编辑:马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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