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老院子”又传出欢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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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城关镇丝银坝村。贾佳 摄

“从我记事起,这个老院子就住着8户人,每家的关系都非常好。平时无论大事小事,都会互相帮忙。过年谁家杀猪,就会叫大家一起吃饭、喝酒……”谈起以前的邻里关系,家住陕西省石泉县城关镇丝银坝村的陈庭华记忆犹新。

然而,多年前的一件小事让邻里之间有了矛盾,甚至一度闹到法院。昔日的谈笑声不再,“老院子”成了烦心地。

2015年9月,院内住户张某高为出行方便,在自家门前修了一条高于院内公共场地的水泥路,导致其他住户出行不便、院内排水不畅。

在长期协调无果后,院内住户姜某兰等6人将张某高诉至县法院。最终,法院依据执行预案对判决范围内的连户水泥路进行强制拆除。之后,张某高找到时任县法院执行局干部刘某,以自家出行不便为由,提出在强制执行拆除后又夯实的部分抹上3厘米厚水泥的要求。在未征求其他住户意见的情况下,刘某同意了张某高的要求,造成“老院子”的矛盾进一步激化。

此后,“老院子”的其他住户多次联名向县法院、县信访局等单位反映问题,要求恢复法院执行,解决出行、排水问题。城关镇相关领导、丝银坝村村委会主任等数次上门沟通调解,均无果。

“从严追究姜某兰信访纠纷中镇村责任领导和政法队伍中带有保护伞性质的违纪违法人员。”接到县委交办的该问题线索后,石泉县纪委监委确定由主要领导包抓化解。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迅速成立核查组进行核查。

经查,时任县法院执行局干部的刘某作为该执行案件主办人,制定执行预案时考虑问题不全面,埋下隐患;执行后又同意张某高违法恢复部分执行标的,致使矛盾升级;在问题未解决的情况下,以“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的虚假结论,敷衍回复县检察院检察建议,导致该信访问题久拖未决。

2021年7月10日,石泉县纪委给予刘某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履职不力的镇村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在严肃追责的同时,石泉县纪委监委督促协调城关镇解决“老院子”的遗留问题。考虑到“老院子”年代久远、房屋有些破损,城关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决定征用“老院子”的公共场所及部分房屋,用以修建生态文化广场。目前,已有部分住户顺利签订搬迁协议,长期困扰住户们的出行、院内排水等问题彻底解决。

7月21日,记者随石泉县纪委监委干部进行回访,还未走进“老院子”,就听到了阵阵谈笑声。

“我是在这个院子里出生的,我和张某高是同一个太爷爷。以前我们关系很好,就因为这个排水、出行问题,大家有了矛盾。现在好了,政府出面把我们的事情解决了。”今年54岁的张东昇在“老院子”住了半辈子,对这里感情很深。

看到“老院子”的老大难问题终于解决,丝银坝村党支部书记邓国友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信心也更足了。

夕阳西下,景色如画,丝银坝村一片和谐。村民们三五成群地聊着天,“老院子”又恢复了昔日的欢声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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