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解放思想改革创新 推进具有广东特色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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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放思想 改革创新 深入推进具有广东特色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 汪 洋

    最近,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了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这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以落实《工作规划》为抓手,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具有广东特色的开放、动态、创新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推动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一、把握《工作规划》精神实质,继续解放思想,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贯彻落实

  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国家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提出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探索在不搞政治运动的条件下端正党风、反对腐蚀的新途径;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党中央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推动反腐败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党的十七大又进一步提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中央《工作规划》全面贯彻了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加突出地强调坚持改革创新,注意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拓宽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域,回答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什么、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是抓好今后5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为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省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伴随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创造了一些经验和做法,但是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全省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有利因素与不利条件并存、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不断加大与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并存、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走高与腐败现象在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态势。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依然严峻,构建和完善具有广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任务依然艰巨。切实落实好《工作规划》,对广东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重大指导作用。

  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解放思想是扫除障碍、引领发展的“法宝”。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个巨大变化,反腐倡廉建设的每一步有益探索,无不是思想解放的成果。历史在发展,社会在前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工作规划》必须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继续解放思想,开阔视野,锐意创新,真正做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不断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去年底以来,广东全面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通过认真学习讨论和深入调研,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进一步解放,努力找准阻碍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初步形成了破解发展难题的思路对策,部分调研成果已转化为工作措施。目前,这一学习讨论活动已转入决策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学习和讨论调研的成果,集中研究改进工作的意见,形成指导科学发展的思路、措施、政策和制度,推动广东走上科学发展之路。结合这一活动,全省要认真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在全国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何勇同志的部署要求,把解放思想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以更加宽广的视野、更富创新的思路、更为得力的措施,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必须紧密结合广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着力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开放、动态、创新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首先,这个体系必须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广东改革开放30年来,开放程度日益提高,经济国际化特征更加明显,必须充分借鉴吸收国内外反腐倡廉的有益经验和文明成果,不断丰富、健全和完善这一体系。其次,这个体系应是动态发展的体系。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防治腐败的策略与措施也不一样,必须坚持动态发展,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与时俱进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比如广东早期在预防土地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要素市场领域腐败行为的一些做法,都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也还需要不断加以改进和发展。再次,这个体系应是不断创新的体系。创新是各项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广东改革发展的出路所在,必须继续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不断通过体制机制制度创新解决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我们要充分把握新时期赋予的这些历史特点,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进一步提高防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全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有力保证。

  二、坚持重在建设,扎实推进具有广东特色的开放、动态、创新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地位。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在实践中,要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我们要认真领会这一重要精神,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社会主义事业各项建设之中,放到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下去思考、谋划和行动,始终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实事求是查办案件,既严格依纪依法,又宽严相济;破除“见物不见人”和“见事不见人”的观念,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努力通过反腐倡廉建设树立正气,打击歪风邪气,形成“敢想、敢干、敢闯、敢负责”的社会风尚。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教育防范要有新思路,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加强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要突出关键性,始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严格廉洁自律,在各种利益和诱惑面前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要突出针对性,紧贴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把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经常教育与专题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要突出制度性,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融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建设之中。要突出创新性,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创新教育载体,创新全省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等好经验、好做法。要突出继承性,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入挖掘岭南文化所蕴涵的具有反腐倡廉特质的优秀成分,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制度建设要有新举措,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广东市场经济起步早,社会转型快,利益格局调整大,反腐倡廉形势更为复杂,加强制度建设十分重要和紧迫。要深化改革,加大创新工作力度,始终把改革创新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过程,切实围绕《工作规划》确定的27项制度、35项改革任务,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要着力健全和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群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和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深化组织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干部政绩考核的科学性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形成符合科学发展的政绩考核和用人导向。要着力健全和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大力推进财政管理体制、司法体制、金融和投资体制等方面改革,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着力健全和完善要素市场管理制度,凡是应该由市场机制解决的事情尽量用市场机制去解决,凡是应该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情尽量让社会组织去承担,最大程度减少权力“寻租”机会。

  监督制约要有新突破,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加强监督、关口前移,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也是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干部的体现。要紧紧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积极推行巡视制度,着力在遵守党的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完善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要严肃组织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强化对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和金融的监管。要推行党务公开,全面落实政务、村务、厂务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要增强监督合力,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监督实效。

  作风建设要有新改进,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求,切实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的党的作风建设。当前,要加大力度解决物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查处侵害进城务工人员利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完善民主评议制度,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不断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对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地方和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有失职渎职甚至腐败行为的要从严惩处。

  办案工作要有新作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党政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腐败问题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抓好办案工作,关键是坚持两条:一是坚持实事求是查办案件。坚持查实问题是成绩,澄清是非也是成绩;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也是成绩。既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努力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认真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不断改进办案工作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提高办案能力和执纪水平。

  三、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搞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广东各级党委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担负起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明显的成效取信于广大干部群众。

  一是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级党委要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工作规划》的学习宣传,使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精神要求,全面把握《工作规划》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把学习《工作规划》作为省委及地方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学习贯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总揽全局,统一部署。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政治责任,将之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始终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全局谋划,通盘部署。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推动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贯彻落实的整体合力。

  三是加强检查,狠抓落实。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全省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切实抓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部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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