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要求,协助省纪委督促指导省管企业纪委忠实履行职责,强化政治监督,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在省管企业落实落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在1月23日召开的省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上,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要求各省管企业党委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及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业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贯彻落实好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1月26日,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印发后,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及时要求各省管企业纪委充分认清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把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省的决策部署和防控措施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月31日,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按照省纪委《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电话通知》精神,印发了《关于强化政治监督,确保省管企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三次就省管企业纪委做好疫情防控中的监督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重要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责,重点加强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以监督实效保障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三是严格执纪执法,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切实形成震慑。
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强有力的监督下,省管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严密,措施得力,效果明显,截止1月31日,系统企业确诊病例2人,无纪检监察干部病例。(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