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提升案件监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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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规范化水平,近年来,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在系统修订《“三化”建设工作手册》8大类63项制度办法的基础上,创建四项机制,着力构建全链条、闭环式案件监督管理体系,为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驻厅纪检监察组打破“谁谈话谁审核”的传统模式,建立“第三方审核”机制。明确要求谈话笔录须由未参与谈话及记录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交叉审核。审核内容不仅涵盖笔录格式规范性,还着重对笔录逻辑严谨性、语义准确性开展审查,杜绝因表述模糊、逻辑矛盾导致的证据瑕疵,切实提升笔录证据效力与工作规范性。

驻厅纪检监察组聚焦重大复杂案件查办难点,建立模拟谈话工作机制。在正式谈话前,组织核查组成员开展全流程模拟演练,通过角色互换沉浸式分析谈话对象心理特征、行为模式及可能出现的对抗情形,围绕潜在冲突点制定差异化谈话策略,细化谈话提纲和应对措施,实现谈话工作有的放矢,有效提升谈话突破能力与案件查办效率。

驻厅纪检监察组建立健全处理意见集体研判决策机制。在问题线索办结后,由承办室组织召开专题室务会,对案件事实认定、定性量纪、程序规范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会诊”,形成初步意见后提交组务会或专题会审议。通过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确保处理结论经得起检验,有效防范个人主观偏差,有效维护执纪执法的公正性与严肃性。

此外,驻厅纪检监察组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数字化改革,严格执行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案件档案立卷归档工作规范》,完成117卷案件档案的全面核验和规范归档。同步开发建设电子案卷管理系统,实现案卷材料的全流程数字化处理和在线挂接,配套开展全员操作培训,构建起“可查询、可核验、可追溯”的智慧档案管理体系,为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提供了高效便捷的信息支撑。

下一步,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将持续深化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为推进全省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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