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纠风办、省卫生厅近日下发文件,对全省医疗机构开展行风问卷调查活动作出安排。医疗机构行风问卷调查活动在各级纠风办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实行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医疗服务方面专家及患者群众代表组成民主评议组,具体承担问卷调查工作。
省、市、县医疗卫生机构行风问卷调查活动范围是:省管医疗机构及各市(区)中心医院和部分县级医疗机构;市(区)级及县(区、市)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已明确参加省上问卷调查的市县医院不再参加市县的问卷调查活动。
医疗卫生机构行风问卷调查内容是:
1、依法执业情况。医生、护士和大型仪器操作人员持有上岗证。新医疗技术的应用经上级卫生行政机构批准。
2、诚信诊疗情况。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3、医疗收费情况。医疗收费是否公示,查询是否方便;有无乱收费(分解项目、比照项目、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和名不符实的收费问题。
4、医疗服务情况。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和文明用语情况;向社会、患者和内部职工公开情况;工作人员佩带胸牌情况。
5、廉洁行医情况。药品回扣、红包、统方和开单提成等问题治理情况。
6、就医环境情况。环境整洁优美、舒适,服务设施完善,门牌、路标、布局清晰,车辆停放整齐,无“脏、乱、差”现象;“三长一短”治理(挂号、交款、取药排队时间长,诊疗时间短)情况。
全省医疗机构行风问卷调查采取问卷调查为主、明查暗访为辅、下查一级的方法。调查结果由政府纠风办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发文予以通报,对排名前列的医疗机构予以表彰,命名为“2011年度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文章来源:纠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