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社厅发出《关于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明纪律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狠抓“五一”等重要假日节点,坚决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厅党组实施办法为切入点,坚决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在重要时间节点前深入开展“三个一”活动:单位负责人向全体干部作一次廉洁过节的承诺;单位内部开展一次遵守纪律规定情况的自查;组织全体干部接受一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坚决克服“等待观望”、“避风头”、“打折扣”、“搞变通”心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坚决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严格工作纪律,改进公务接待,加强公车管理,下大力整治“慵懒散奢”、“吃拿卡要”、铺张浪费等问题,本着简约、简朴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送节礼及购买香烟、高档酒;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各种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转嫁、摊派、报销各种费用;严禁公车私用。
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筛选了20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并印发,开展节前警示教育活动。并决定从现在开始,今后每逢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来临之前,将加强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暗访等工作,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