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公共资金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会议精神,将1项牵头任务细化为3项具体工作,主动与任务协办厅局、省纪委相关室处研究协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2014年承担全省反腐倡廉建设牵头任务实施方案》的安排,明确目标,制定计划,完善措施,确保牵好头、定好位、负好责。厅党组书记、厅长张社年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听取汇报,要求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责任,密切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和财政职能作用,推动任务落实。
一是强化会计制度执行,加强会计财务管理,严格公共资金的监管。印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贯彻实施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提高内部治理水平。举办全省师资培训班,开展会计基础规范化合格单位创建活动,以考核、检查、评价、整改的方式规范会计行为。
二是注重工作衔接与结合,强化检查和责任追究,做好“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把“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与部门预算监督相结合,与会计监督检查相结合,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对省级20个部门单位2013年度预算编制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在全省联动开展对医药行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的检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组织实施有针对性、有重点的监督检查,对设立“小金库”的单位,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严防“小金库”治理后的反弹。
三是开展账户清理,强化和规范账户监管,探索建立并不断完善银行账户动态管理制度。印发《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动态管理的通知》,修订完善《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的通知》,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督与管理,健全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审批、变更、撤销备案等制度,摸清底数,进行审核,针对问题,限期撤并。研究开发“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软件,将省级预算单位所有银行信息纳入软件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的开设、变更、撤销、使用等事项实施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