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团省委党组认真研究部署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责任意识,落实领导责任。
2011年团省委反腐倡廉工作共分解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等5类23项,根据职责任务,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到党组成员、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团省委党组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充分认识新修订《规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规定》的新内容、新措施、新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要按照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和团省委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是要结合团省委实际和团干部特点,继续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认真落实团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团的专职干部的几项规定》,加强团干部作风建设。四是要继续加强团省委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落实年”活动,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五是要严格检查考核,进一步完善团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体系,严格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团省委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推进全省共青团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近日,团省委党组还将与各部门、各单位签订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文章来源:团省委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