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布“十条禁令”规范工商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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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工商局对系统工作人员发布“十条禁令”:严禁无法定依据处罚、收费;严禁不出具有效票据收费、罚款和扣押物品;严禁索要、收受监管服务对象的钱物;严禁接受或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严禁野蛮执法和刁难、报复监管服务对象;严禁工作时间饮酒或酒后执法;严禁着工商制服或使用执法车辆到经营性场所消费;严禁参与赌博;严禁违反规定上路检查;严禁违反财务“收支两条线”规定。违反禁令者,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禁令不查不纠、包庇袒护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文章来源:(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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