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加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落实纳入了《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并确定省物价局为加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落实牵头单位。今年以来,省物价局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在加强价格调控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落实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积极发挥政府价格调控的参谋助手作用。为加强对我省价格变动的先兆性研究和趋势性判断,省物价局年初组织召开了全省价格形势分析会,组织专家学者对我省价格上涨原因进行“会诊”。在认证分析判断价格走势的基础上,及时向省政府提出了加强价格调控和监管工作的8项政策建议,并全部被省政府采纳。
二是从严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明确要求一季度省、市、县各级政府管理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及省级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出台提价措施。2008年春运期间省内公路客运票价一律不执行春运上浮政策。
三是紧急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经省政府同意,我省确定了粮油及其制品、乳品、饲料等16家生产企业向省物价局进行提价申报;各设区市已确定了成品粮及粮油制品、肉蛋奶等122家批发、零售企业向市级物价部门进行调价备案。西安、汉中等市对当地涨幅过大的液化气等商品实行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四是向重点企业派驻价格监督检查员。为督促企业落实价格政策,年初省物价局向省内五家石油、化肥生产企业派驻了首批价格监督检查员。各市、县物价部门也向当地主要食品、副食品生产企业和批发零售企业派驻了价格监督检查员。
五是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1月下旬,省物价局组成督查组深入西安、渭南等地市先后对成品油、食用植物油、石油液化气、客运站车票等价格开展监督检查,严查乱涨价、乱收费等违法行为。在全省石油液化气专项检查中,共出动350余名检查人员,组成120多个检查小组,深入3个大型生产企业、500余个零售站点进行检查,共计查处违法金额近2000万元。加大对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物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的价格投诉。
六是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从今年1月起,较大幅度地降低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收费标准,全省年减负近6000万元。对环评咨询、技术评估机构对所有畜禽养殖、屠宰环节的建设项目环评咨询收费按规定标准减半收取。1月26日至3月31日期间,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集贸市场管理费和入场费以及国内植物检疫收费、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收费一律减半收取,并免除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西安市从1月19日起40天内对肉蛋菜等副食品经营户免收工商管理费。畅通“绿色通道”,1月份全省累计减免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公路通行费1100多万元。
七是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在去年动用价格调节基金 2.8亿元基础上,今年1月份又集中投放1.67亿元,其中省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1.35亿元,各地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0.32亿元。尤其是在1月下旬,我省动用省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400万元,支持交通、公安等部门组织力量清除道路冰雪。动用省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0.74亿元补贴省内部分重点电厂,缓解了电煤涨价对发电成本增支的影响;近期又追加3000万元对电煤采购难度较大的发电主力企业给予紧急补贴;对部分省内化肥企业2月至4月生产的尿素、磷酸二铵因煤炭等价格上涨造成的亏损部分,动用省长专项资金2000万元和煤炭价格调节基金2700万元给予补贴。西安、延安、铜川、汉中、榆林等设区市也积极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对低收入群体进行价格补贴。
八是加强价格宣传,扩大群众的知情权。2月25日、4月29日两次在省电台《秦风热线》就群众关心的价格问题进行解答和政策宣传;4月29日在新城广场开展了纪念《价格法》十周年价格政策宣传、价格举报投诉活动,印制价格法规政策13册,向群众发放13000份,设立价格政策宣传牌16块,现场解答群众价格咨询、受理价格投诉多起。与此同时,各地价格部门也同时开展了价格政策宣传、价格举报投诉活动。此项活动,扩大了群众对价格政策与价格管理的知情权,增强了社会监督,为价格监管措施的贯彻落实奠定一定的社会基础。
文章来源:(纠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