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双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坚决防止反弹,省委党校就廉洁过中秋节、国庆节坚决纠正“四风”提出四条纪律要求:
一是严明纪律规定。不准用公款买送月饼节礼;不准组织和参与公款旅游、娱乐等活动;不准违规公款吃喝;不准违规发放津补贴、节日奖金等;严禁公车私用。
二是思想要高度重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关系人心向背,是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考量,也是全面从严治党、践行“三严三实”的必然要求,决不能有一刻放松、一丝懈怠。双节来临,人情往来增多,“四风”问题极易发生。各处级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纠正“四风”问题的责任感、紧迫感,看住一个个重要节点,盯住一个个具体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抓早抓小,该提醒的要提醒,该批评的要批评,防止细节性的小问题演化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大问题。
三是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做好双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坚决防止反弹,校委会负主体责任,纪检组负监督责任。各处级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既要管住管好平时,又要紧盯紧查节点,发现有“四风”苗头性的问题,要抓早抓小,要求不能低,问题不能放。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真正使纪律严起来、立起来。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不力的严格问责,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四是强化“双节”期间的执纪监督。校纪检组监察室将按照省纪委要求,开展双节期间纠正“四风”专项检查,制定了严格的专项检查方案。将开展明察暗访,既加强“面”上检查力度,防控威慑,又拓展“点”上检查,紧盯公款买送月饼节礼等“节日病”,强化执纪监督,对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严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