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1年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认真解决我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对2011年我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六方面进行部署。
滚动排查 监督整改 制定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和措施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要把排查整改贯穿于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建设全过程,对新开工项目进行滚动排查,对在建项目进行动态监管、实时监控,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深入查找招标投标、规划管理、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等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项目谋取私利的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加强对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深入查找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制定规范权力运行机制的制度和保障措施。
完善制度 强化责任 深入治理重点环节突出问题
在推进招标文件标准化和规范化方面,实施《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以此加大电子招投标工作力度,严打围标串标违法行为,完善建设市场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认真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记录公告制度,及时公布围标串标企业和个人违法行为记录。禁止肢解发包和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工程分包人。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合同备案和履约监管机制,强化合同变更管理。加强对中标项目实施跟踪检查,严肃查处建设单位指定分包,承包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超出资质等级认可范围承揽工程等行为。
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管,严禁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行为。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技术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对不履行职责的监理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并在全省开展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扩大内需项目、公共设施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积极推行工程质量抽查和差别化监管制度。继续深入治理房地产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
完善配套制度 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力度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应继续抓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修订工作,针对中央专项治理工作中出台的一系列法规规章,完善配套制度。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对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管,坚决纠正各种违规行为。
建立健全动态监管的市场清退机制
在统一规范有形市场建设方面,在开展统一规范的有形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推动有关专业工程项目,进入工程建设有形市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与此同时,应及时完善招标代理机构准入条件,建立健全动态监管和市场清退机制。
全面实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各市应依托政府和行业网站,设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并初步实现全省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及时公开信用信息,不良行为信息公开率基本达到全覆盖。
综合运用信用信息结果,对诚实守信单位,在参与投标、资格审查、履约担保、质量保证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奖励;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性质恶劣的从业单位要重点监管,在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投标等方面提出限制条件。
深挖细查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渎职行为
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从排查出来的问题、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发现案件线索,在厅系统范围内深挖细查工程建设领域违规问题背后隐藏的官商勾结、钱权交易和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办监管不力、渎职侵权、严重侵害群众经济利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从严惩处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选择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研究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分析原因,赌塞漏洞,创新制度。
文章来源:省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