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30日,中共陕西省纪委召开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由刘元辉、郭杰两名同志任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副组长。
12月21日,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受省纪委组织部委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在省商务厅会议室召开了纪检组副组长宣布任命会。
参加此次会议的人员有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全体干部、驻省商务厅纪检组所监督的省商务厅、省旅游局、省贸促会和省盐务局四家单位办公室、人事处、机关纪委相关负责同志共20人。
会上,驻省商务厅纪检组组长胡仁喜宣布了省纪委、省监察厅下发的《关于刘元辉、郭杰同志任职的通知》,对新任职的两名同志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期望,并就总结全年各项工作、谋划明年重点任务进行了总体部署。刘元辉、郭杰两名同志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
胡仁喜要求:新任职的两名同志,作为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的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优势,勇于担当作为,要以崭新的姿态,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严明的纪律投入到新的岗位工作中去。纪检组全体干部要向他们虚心学习,坚决服从中、省纪委决策指示,坚持把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聚焦主业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坚持不忘初心,切实肩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各监督单位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