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近日,省工商局决定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工商所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工作,下发了《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接受监督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实施意见(试行)》。
目前这项工作采取了试点引路的做法,按照“征、述、评、改”四个步骤,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工商所执法人员向辖区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接受评议,积极整改。
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一是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二是服务当地经济、促进社会和谐情况;三是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态度情况;四是廉洁执法和遵守工商机关禁令情况;五是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目前,铜川、西安、渭南、延安、汉中等市局已经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拉近了工商部门与监管服务对象的距离,促进了工商队伍的建设,得到了广大经营户的好评。
这项制度的推出,将有利于促进工商执法人员自律,有利于改善执法环境,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有利于宣传工商执法形象,有利于服务当地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实现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四个统一”和建设“三个过硬”队伍的目标。
文章来源:(省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