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9日至11月12日,42名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中央纪委监察部杭州培训中心举办的2011年第12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学习。参训期间,陕西省纪委学员在课堂学习、外出考察、学员交流、培训纪律等各个方面严格要求,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学习培训任务,展示了良好的团队精神,被中央纪委监察部杭州培训中心授予“优秀参训单位”的荣誉称号。班长王安青同志认真负责受到中心表扬。安康市纪委王仁康、省纪委李华、省委办公厅熊媛、省工信厅韩晓慧4名同志被中心表彰为“优秀学员”。
文章来源:监察综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