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上午,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组召开全厅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驻厅纪检组组长刘亚明同志主持学习讨论。
与会人员逐字逐句学习了《规则》,进行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规则》的出台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的制度体现。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中央纪委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以实际行动向全党作出郑重承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回应党内关切和人民群众期盼,再次释放“正人先正己”的强烈信号。
刘亚明同志最后要求,全体纪检干部要切实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刻印于心、落实于行。一是要把学习《规则》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原原本本学,为开展工作打好基础。二是要运用《规则》指导好工作。要把《规则》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的行动指南,准确掌握《规则》的新提法、新要求、新概念,特别是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方面的规定。要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严格工作规程,切实规范监督执纪工作。三是要根据《规则》,强化自我监督,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监督执纪受到严格约束,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规则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