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以“三大系统”为依托全面深化地税系统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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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面对宏观经济增速趋缓、税收计划居高不下、行风建设负重前行等多重压力,陕西省地税局积极引入风险管理机制,对内探索创建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优化执法环境,建立健全内部监督考核系统,强化监督问责力度;对外探索建立税收风险管理系统优化纳税环境,通过创新发展、内外兼修,科学防控、堵漏增收,完备制度、强化考核,有力地促进了征管质效和行业形象的提升,为税收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地税收入连续多年保持稳定增长,省局连续8年在全省政风行风测评中名列前茅。

一、全面推广廉政风险防控系统,改善税收执法环境,深化地税行风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查找廉政“风险点”、寻找“切入点”、找准“着力点”,紧紧围绕“征、管、查、减、免、罚、人、财、物”九大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按照“制度+科技”要求,依靠信息化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成功开发了“陕西地税税收执法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管理系统”,首选税收执法环节26个可能引发不廉行为的风险事项作为监督重点。今年3月20日,该系统已经在全省地税系统各级地税机关上线运行,有效实现了风险预警、风险核查、风险复查、行政监察、警示训诫、查询统计六大功能,各级地税干部能够在第一时间,坐在办公室里,通过办公电脑实现操作。其操作原理是,系统按照预先设定的风险参数,每天对当日之前的税收执法数据,由计算机自动进行分析比对,从海量数据中检索出日常工作中异常数据,自动生成风险事件预警任务,向当事人发出廉政风险预警,对异常情况提出限时核查要求。地税机关业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职责要求,对超过规定时间,没有进行处理的风险事项进行及时核查、监察。对核查认定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将生成各级监察处理任务,由各级局监察室调查处理。

2014年3月20日至6月30日,系统共发出风险预警事项6034件,有4159件风险事件转入风险核查,1746件不规范操作得到及时纠正处理,83件风险事件转入监察处理,其中轻微违纪14件,下发警示训诫任务14件,对7人予以警示提醒。全面上线以来,系统风险预警总数呈逐月下降趋势,上线当月2926件,直至降为773件,降幅达73.58%,一些风险指标开始大幅下降,有些指标已实现零预警,有效地防止了廉政风险的发生和扩大,起到了“关口前移、主动防御”的作用,税收执法权得到实时监控,自由裁量权受到监督约束,一些管理上的漏洞和税收执法廉政风险得到及时化解,凸显了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对地税行风建设的重要作用。

二、自主研发税收风险管理系统,提高税收服务质量,促进地税行风建设

随着风险管理工作不断深入,传统手工风险分析识别方法不足问题逐渐显现。为此,陕西省地税局在2012年初,将税收风险管理系统作为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予以立项、研发,并于2013年6月在全省地税系统成功上线运行。该系统主要按风险管理工作流程设计,共分为风险指标管理、风险识别应对、评估实施处理、风险监控考核四大模块,初步构建了“征、评、管、查”专业分工、专业管理的模式,建立了“平均值±标准差”预警值测算模型,确定了风险指标计算和排序规则,制订了以“服务提醒、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为主要内容的分类分级应对规程,将基层税源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分解为服务受理、风险评估、日常管理三大序列,风险评估任务划分为日常风险应对和专业风险应对。税收风险共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采取有差别的应对措施,将低风险直接推送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平台,向纳税人发送提醒短信,实行人性化管理;将日常性风险评估任务直接推送至基层税源管理所(科),实行扁平化管理;将专业性风险应对任务推送给省、市、县纳税评估机构,开展专业纳税评估,实行实体化管理;将严重高风险纳税人作为税务稽查的直接案源,推送给税务稽查部门查处,实行集约化管理。

2014年上半年,系统共分析识别疑点纳税人37,275户次,向税源管理所(科)推送日常风险应对任务33,686户次,发起专业风险应对任务2988户次。对36,674户(次)纳税人开展了纳税评估,评估补税9.44亿元。引入风险管理机制,促进了征管资源合理配置,提高了税源管理科学化水平,提升了征管效能,减轻了征纳双方的负担,有效解决了过去税收管理员权力过度集中,且得不到有效监督制约问题,从税收工作实践中延伸了行风建设工作的触角。

三、建立健全内部监督考核系统,强化监督问责力度,优化地税行风建设

从2013年开始,省地税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三转”要求,积极推动角色转变,突出主业主责,回归监督本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考核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对税收业务流程控制措施的审查,为地税行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较好地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先后研究制定了《税收遵从风险管理指导意见》、《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指导意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推行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实施意见》、《税收执法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系统操作管理办法(试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逐项分解考核指标,落实责任到单位、到个人,坚持月提醒、季通报、年考核。省局按月对各市局的考核指标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坚持按季度下发考核通报,及时公布考核结果及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年终,省局组织力量开展绩效考核检查,评选优秀、达标、较差单位。考核、通报结果同时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责任考核,以促进行风建设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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