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首次聘任27名廉政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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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廉政监督员聘任大会,聘任了27名廉政监督员,对全省法院法官干警的执法执纪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省高院院长安东为受聘的廉政监督员颁发了聘书,这标志着省法院廉政监督员制度正式施行,这是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司法廉洁的重大举措。这是省高院历史上首次聘任廉政监督员。

    在聘任仪式上,台盟陕西省委员会主委、全国人大代表马克宁等27人,先后从省高院院长安东手中接过了廉政监督员聘书。这些来自司法、妇联、企业、媒体等社会各界的廉政监督员,将有权对全省法院法官干警的执法执纪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特别是对16种违纪违法现象进行监督。还可以凭监督证旁听法院庭审、跟踪案件执行、了解法院队伍建设情况。同时,廉政监督员身处社会生活的不同方面,贴近百姓,他们的监督,也将促使各级法院更加体察民情,并能使审判、执行工作更公开、透明,使群众对法院工作和案件处理的意见、建议更及时地得到反馈,使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特别是不廉洁的行为尽早尽快地被发现和纠正,防止审判权、执地权被滥用。

    省高院院长安东表示,廉政监督员能够加强对法院的监督力量,拓宽监督渠道,提升监督效果。对廉政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法院必须认真调查处理,及时予以反馈。特别是对廉政监督员反映的违法违纪线索,省高院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进行查处;对经查属实的,要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将查处结果通报廉政监督员。

    2009年,省高院调配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力量,两次进行暗访,3次通报了8起违纪违法问题,对轻微违纪的51人进行了警示训诫,对15件违纪违法案件中的4人追究了刑事责任,16人给予了党纪或政纪处分。今年,省高院还将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坚决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纯洁法官队伍。

 

文章来源:省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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