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派驻机构建设新要求 创新综合监督工作新机制
——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出台《办法》建立工作对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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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关于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有关精神,真正把省纪委郭永平书记在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省纪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积极探索建立派驻纪检组与综合监督部门新型的工作对接机制,在深入调研、多方征询意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于2016年10月出台了《派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与综合监督部门建立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2015年,按照省委关于派驻机构改革精神,省委办公厅纪检组变更为省纪委综合派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纪检组由原来的省委办公厅内设机构变更为同时对省委办公厅(省委机关事物管理局)、省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档案馆(局)五部门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的综合派驻机构。这一改革不仅是名称、归口部门和领导体制的改变,重要的是工作内涵、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的改革和创新。随着改革的深入,面对综合派驻这一全新的工作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同驻在部门工作对接机制不畅,存在权责不清晰、信息不对称、工作不联动、监督有空隙、执纪落不实等问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困难、新问题,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把制度建设特别是工作对接机制的建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探索综合监督的有效路径和具体方法,厘清各方职责,充分释放“驻”的优势和“派”的威力,以确保综合监督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2016年5月,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经过一个多月的调研,根据部门、单位工作特点构建了《办法》的框架,同时积极借鉴中央和兄弟单位先进经验,按照重点突出、务实管用、注重程序、操作性强的原则并结合部门实际充实具体内容。在制定《办法》期间,驻厅纪检组负责同志亲自指导、全程参与,先后6次主持修改完善工作。纪检组人员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修改完善《办法》内容。经过半年10余次的修改完善,《办法》初稿完成。《办法》共七章三十二条近万字,分别涵盖驻厅纪检组职责权限、部门主体责任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监督、落实各项廉政制度、建立抓早抓小机制、加大执纪办案力度以及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等内容。

2016年9月,为了集思广益精益求精,确保《办法》更符合实际、切实可行,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专门召开综合监督五部门负责人和机关党委(纪委)书记座谈会,征询各部门对《办法》的意见和建议。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结合征询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对《办法》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2016年10月,《办法》在报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刘小燕,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祝列克等领导审阅后印发。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要求五部门结合各自职责特点,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五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也对落实《办法》提出了具体要求。

目前,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与综合监督部门规范化工作对接机制初步形成,监督执纪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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