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倡树节俭文明过节风气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确保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驻省旅游局纪检组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十个”方面禁止性规定,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各处室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三严三实”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厉行节约、绿色消费、文明过节,带头崇廉拒腐,营造节俭文明、健康廉洁的节日氛围。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倡导文明健康理念,传承尚俭倡廉的优良传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通知》明确,各处室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通知》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处室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把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多种形式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通知》明确,驻局纪检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搞“四风”的,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