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举行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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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的通知》(陕纪发〔2010〕13号)的要求,2010年10月12日下午,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对拟任的7名处级领导干部组织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考试实行集中组织,单人单座,采用开卷考试形式。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焦博武担任主考。

  办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办纪检组全面抓好工作的落实。考试前,制订了详细的组织实施方案,确定了目标任务和要求,并组织参考人员集中进行了廉政法规知识学习培训,确保了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次考试成绩将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考试成绩存入参考人员个人廉政档案。

文章来源:省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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