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按照省纪委《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陕纪发【2015】9号文件精神,对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紧盯“四风”不放松。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从思想上严防。省纪委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下发后,省发改委领导非常重视,委党组书记、主任方玮峰亲自批示将全文向机关和委属单位转发,要求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夯实纠正“四风”的思想。9月22日,组织召开委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由驻委纪检组长唐从军主持,原原本本学习了省纪委文件规定,专题开展讨论交流,并利用曝光违反八项规定的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真正让中、省纪委有关规定入心入脑。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节前向全委干部职工发送廉洁提醒祝福短信,积极营造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的浓厚氛围。
二是重申相关规定,从制度上防漏。为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在制定“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方案的同时,重申发改委制定的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十个严禁”规定。对公款买送月饼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都进行了禁止。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全部进行封存,值班车辆使用必须有当天值班领导签字派车单方可使用。规定各单位节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节日期间纠正不正之风情况登记表》留存备查。规定各单位公款买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消费“零记账、零报销”。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从行动上做实。发改委在公开监督电话及网上举报邮箱的同时,为把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主要采取“三查”,即:节日前抽查。对各单位安排部署情况进行抽查,措施不力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并随机调取委机关、委属单位电子监控,查有无不正之风线索。节日中暗查。节日期间,委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纪检组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在节日期间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形式,在省发改委家属院及其他有关场所开展暗访检查,重点对公车私用,送收礼品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检查。节日后检查。节日后,要求各单位都要上报节日期间落实纠正不正之风规定情况,并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对部分处室和单位进行检查,真正督促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从纪律上严查。省发改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把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始终保持纠正“四风”常态化。谁主管、谁负责,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处室、单位人员发生不正之风或瞒报、漏报造成影响的,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通过抓早抓小,立规矩,严纪律,防止“四风”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