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地税局党组、驻省地税局纪检组着力通过 签字背书、制度建设、分片督导、提醒谈话四项措施,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
一、层层签字背书,压实“两个责任”
省地税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牢固树立“抓好管党治党是本职、不抓管党治党是失职、抓不好管党治党是渎职”的观念。年初,省局党组书记与各市区局、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驻局纪检组长与各市区局纪检组组长、各直属机构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局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省局分管领导与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各级局也逐级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压紧压实了“两个责任”。
二、加强制度建设,固化“两个责任”
省地税局党组、驻省地税局纪检组先后制定下发了《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监督责任实施办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五条铁律”责任追究办法》《“两个责任”考核办法》《“两个责任”追究办法》《主体责任约谈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以制度刚性约束,规范“两个责任”行为。
三、分片召开会议,督导“两个责任”
省地税局党组、驻省地税局纪检组分别召开关中、陕北、陕南和省局直属机构四个片区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汇报会,听取各市区局、直属机构“一把手”和纪检组长汇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明确下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方向,督促各级局党组、纪检组真正将“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四、实施提醒谈话,倒逼“两个责任”
省地税局党组、驻省地税局纪检组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办法》和《党员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或约谈,上半年共实施提醒谈话37人,约谈16人。使各级领导干部人人身上有压力,人人肩上有担子,促进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